1、人是“社會人”,而不是單純的“經濟人”。
2、企業中不僅存在正式組織,而且也存在非正式組織。
3、新型的領導能力在於提高職工的滿足程度來提高工作效率。
1、人是“社會人”,而不是單純的“經濟人”。
2、企業中不僅存在正式組織,而且也存在非正式組織。
3、新型的領導能力在於提高職工的滿足程度來提高工作效率。
主要觀點:
盧梭相信,一個理想的社會建立於人與人之間而非人與政府之間的契約關係。與約翰·洛克一樣,盧梭認為政府的權力來自被統治者的認可。盧梭聲稱,一個完美的社會是為人民的“公共意志”所控制的,雖然他沒有定義如何達成這個目標,但他建議由公民團體組成的代議機構作為立法者,透過討論來產生公共意志。
社會契約論的主要表述是探究是否存在合法的政治權威,“人是生而自由的,但卻無往不在枷鎖之中。”他所說的政治權威在我們的自然狀態中並不存在,所以我們需要一個社會契約。在社會契約中,每個人都放棄天然自由,而獲取契約自由;在參與政治的過程中,只有每個人同等地放棄全部天然自由,轉讓給整個集體,人類才能得到平等的契約自由。
雖然盧梭喜愛仁君勝過其它的政府形式,他對此表達得含糊其辭。他確實明確闡明政府必須分成三個部分:主權者代表公共意志,這個意志必須有益於全社會;由主權者授權的行政官員來實現這一意志;最後,必須有形成這一意志的公民群體。他相信,國家應保持較小的規模,把更多的權利留給人民,讓政府更有效率。
人民應該在政府中承擔活躍的角色。人民根據個人意志投票產生公共意志。如果主權者走向公共意志的反面,那麼社會契約就遭到破壞;人民有權決定和變更政府形式和執政者的權力,包括用起義的手段推翻違反契約的統治者。
原君的主要觀點是封建君主以天下為私有,掌天下利害之權,實為天下之“大害”,應破除以“君臣之義”為至上的觀念。“原”是推究本原之意,“原君”就是推究怎樣做君主的道理。
《原君》是《明夷待訪錄》的首篇。《明夷待訪錄》成書於康熙二年(1663),當時黃宗羲五十四歲。向遠處看,自明代中葉以後,隨著城市經濟的進一步發展,商人地主、市民階級日趨壯大,資本主義因素也就漸積漸多。表現在社會政治思想上,也就出現了具有近代解放因素的民主思潮。包括《原君》在內的《明夷待訪錄》,就是這種社會大思潮的一個產物。向近處看,社會剛剛經歷了一場階級矛盾和民族矛盾相交織的歷史大動盪:明王朝的覆滅,農民大起義的失敗,以及清政權的建立。作為亡國遺臣的黃宗羲,力圖追究這場社會大悲劇的原因,《原君》以及《明夷待訪錄》中其他文章,便是這種探求的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