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法如下:
1、唯物辯證法認為,任何事物的存在都不是孤立的,而是同周圍其他事物聯絡著的;
2、事物沒有同其他事物的相互連結、相互依賴、相互滲透、相互作用,就不會有該事物的存在和發展;
3、抓工作顧此失彼統籌協調的過程、解決矛盾的過程;
4、宏觀需要統籌協調,微觀也需要統籌協調;全域性需要統籌協調,區域性也需要統籌協調;綜合性工作需要統籌協調,單項工作也需要統籌協調;
5、領導就是統籌,就是協調,都是服務的題中應有之義。實踐證明,統籌協調出質量、出效益、出凝聚力、出戰鬥力。
方法如下:
1、唯物辯證法認為,任何事物的存在都不是孤立的,而是同周圍其他事物聯絡著的;
2、事物沒有同其他事物的相互連結、相互依賴、相互滲透、相互作用,就不會有該事物的存在和發展;
3、抓工作顧此失彼統籌協調的過程、解決矛盾的過程;
4、宏觀需要統籌協調,微觀也需要統籌協調;全域性需要統籌協調,區域性也需要統籌協調;綜合性工作需要統籌協調,單項工作也需要統籌協調;
5、領導就是統籌,就是協調,都是服務的題中應有之義。實踐證明,統籌協調出質量、出效益、出凝聚力、出戰鬥力。
1、培養孩子的邏輯思維能力。
培養孩子的邏輯思維能力,培養孩子會比較,會分析,綜合,能在教師的幫助下,對一些現象進行抽象的概括,利用所學知識,對一些簡單的問題進行判斷,推理,學會有條理,有根據的思考解決問題。
2、培養孩子的分析綜合能力。
分析是把一個整體,分解成若干個簡單問題,透過簡單問題內在聯絡,一步一步推匯出所要解決的問題。綜合是把各個部分的問題綜合思考的一種方法。
3、培養孩子的抽象概括能力。
抽象是挖掘出事物的本質屬性,使與其他屬
1、在過程中培養數學能力:
新的數學課程以“問題情景建立”、“模型”、“解釋、應用與拓展”的基本敘述模式為呈現方式。特別注重過程與方法,提倡在學習過程中的自主活動,培養髮現規律、探求模式的能力等。
所以要重視學習過程和學習探究知識形成的方法。在學習新知識的過程,透過自身已有的知識和經驗主動加以建構,在過程中形成和提高數學能力。
2、在思想方法中培養數學能力:
“從分析數學認知結構與解決問題可知,所需的知識是那些具有較高概括性和包容性,顯示數學系特色和具體數學系前後的基本理念、原理、概念、方法,即數學思想方法”。
從自己已有的生活經驗和知識結構出發,產生出不同的思考方法,對自己的創新意識與實踐能力具有較大的促進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