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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打罵學生違法嗎

老師打罵學生違法嗎

  我國《義務教育法》第16條規定:“嚴禁體罰學生”;《教師法》第37條明文規定:“體罰學生,經教育不改的,要給予教師行政處分或解聘;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我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第15條規定:“學校、幼兒園的教職員應當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嚴,不得對未成年學生和兒童實施體罰、變相體罰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嚴的行為”。

  我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第13條第2款規定:“學校應當關心、愛護學生;對品行有缺點、學習有困難的學生,應當耐心教育、幫助,不得歧視。”

  我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第46條規定:“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被侵害人或者其監護人有權要求有關主管部門處理,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我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第48條規定:“學校、幼兒園、託兒所的教職員對未成年學生和兒童實施體罰或者變相體罰,情節嚴重的,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機關給予行政處分。”

老師侮辱學生違法嗎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第八條 教師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1、遵守憲法、法律和職業道德,為人師表;

  2、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遵守規章制度,執行學校的教學計劃,履行教師聘約,完成教育教學工作任務;

  3、對學生進行憲法所確定的基本原則的教育和愛國主義、民族團結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學技術教育,組織、帶領學生開展有益的社會活動;

  4、關心、愛護全體學生,尊重學生人格,促進學生在品德、智力、體質等方面全面發展;

  5、制止有害於學生的行為或者其他侵犯學生合法權益的行為,批評和抵制有害於學生健康成長的現象;

  6、不斷提高思想政治覺悟和教育教學業務水平。

大學老師打學生對嗎

  老師在任何情況下是不能打學生的,根據教育局規定:

  1、老師毆打、體罰學生的,情節較輕的,由所在學校或者教育部門給予紀律處分。

  2、老師毆打、體罰學生,情節嚴重的,除由學校或者教育部門給予紀律處分外,由公安機關給予治安管理處罰。

  3、老師毆打、體罰學生,造成學生輕傷以上後果的,構成故意傷害罪,由公安機關立案偵查,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老師體罰學生犯法

  老師體罰學生,一般情形下如果造成了學生身體或精神損傷的,是犯法的。對於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一般公安機關可對其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   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 ...

家長打罵孩子違法

  家長打罵孩子如果只是輕微沒有造成身體或者精神上的損傷的不違法,如果家長打罵孩子,情節嚴重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的犯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權益,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行政處罰。   法律依據: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   毆 ...

老師學生

  我國法律對老師打學生的行為所持的態度:老師打學生,在任何情況下都是不允許的。其具體規定如下:《教育法》第二十九條規定:教師在教育教學中應當平等對待學生,關注學生的個體差異,因材施教,促進學生的充分發展。教師應當尊重學生的人格,不得歧視學生,不得對學生實施體罰、變相體罰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嚴的行為,不得侵犯學 ...

學校里老師學生犯法

  其具體規定如下:《教育法》第二十九條規定:教師在教育教學中應當平等對待學生。   關注學生的個體差異,因材施教,促進學生的充分發展。   教師應當尊重學生的人格,不得歧視學生。   不得對學生實施體罰、變相體罰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嚴的行為,不得侵犯學生合法權益。   《教師法》還規定,對經常罵學生的教師,要 ...

老師打罵學生怎麼辦

  《中華民族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第十五條規定: 學校、幼兒園的教職員應當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嚴,不得對未成年學生和兒童實施體罰、變相體罰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嚴的行為。《中華民族共和國義務教育法》規定: 禁止侮辱、毆打教師、禁止體罰學生。   《教師法》第三十條規定:“教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的學校、其他 ...

父母打罵孩子違法

  如果給孩子構成輕微傷,達到治安管理處罰的程度就是違法的,要接受治安管理處罰。一般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雖然父母和孩子存在親屬關係,但法律並沒有規定親屬之間的毆打行為可以例外。   【法律依據】   《反家庭暴力法》第三十三 ...

老師沒收學生的手機違法

  學校為了維護正常的教學秩序,通常會採取一些管理手段。有些學校會搜查學生的物品或者暫時扣押學生的手機、遊戲機等,有些學校甚至出現教師罰學生款的情況。   在一些教師看來,這是很正常的管理手段,事實上這種行為侵犯了學生的財產權。沒收和暫扣財物屬於行政處罰範疇,而作為教育機構的學校顯然沒有這樣的權利。   實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