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動離職沒有失業金。非本人意願中斷就業,是領取失業保險金三大條件之一。
因此,如果是因個人原因或者因合同到期不續簽,正常辦理離職的話,是不能領取失業保險金的。
【法律依據】《社會保險法》第四十五條:失業人員符合下列條件的,從失業保險基金中領取失業保險金:
(一)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三)已經進行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
自動離職沒有失業金。非本人意願中斷就業,是領取失業保險金三大條件之一。
因此,如果是因個人原因或者因合同到期不續簽,正常辦理離職的話,是不能領取失業保險金的。
【法律依據】《社會保險法》第四十五條:失業人員符合下列條件的,從失業保險基金中領取失業保險金:
(一)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三)已經進行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
失業保險金是指,根據法律規定,經辦失業保險的機構給符合條件的失業人員支付基本生活費用,對失業人員在失業期間臨時補償工資收入。如果勞動者主動離職,那麼是無法領取失業金的。只有按規定參加失業保險,單位和本人已經繳滿1年費用的、不是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已經辦理失業登記、有求職要求,願意接受職業培訓、介紹的人,才可以領取失業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四十五條規定,失業人員符合下列條件的,從失業保險基金中領取失業保險金:(一)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三)已經進行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
領取失業金需要具備以下條件:首先時間期限上,是自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之日起60日內持相關證明辦理申領手續。
其次,需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1)失業前按已規定參加失業保險;
(2)連續繳納失業保險滿1年或以上;
(3)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
(4)已辦理失業登記和求職登記。
所以,若是員工因本人原因主動辭職的,屬於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所以不能領取失業金。
【法律依據】《失業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規定,具備下列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
(一)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三)已辦理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
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按照規定同時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