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禁用手巾贈人
按臺灣民俗,事辦完,送手帕給弔唁者留念,意為讓弔唁者與死者斷絕來往,所以臺灣俗語有“送巾斷根”或送巾離根之說。因此,非事不宜贈手巾。
(2) 禁用刀剪贈人
刀剪是傷人的利器,含有“一刀兩斷”之意。以刀剪贈人,會讓獲得贈者覺得有威脅之感。
(3) 禁用甜果送人
民間逢年過節,常以甜果為祭祖神之物,若以甜果贈人,令使對方有不祥之感。
(1) 禁用手巾贈人
按臺灣民俗,事辦完,送手帕給弔唁者留念,意為讓弔唁者與死者斷絕來往,所以臺灣俗語有“送巾斷根”或送巾離根之說。因此,非事不宜贈手巾。
(2) 禁用刀剪贈人
刀剪是傷人的利器,含有“一刀兩斷”之意。以刀剪贈人,會讓獲得贈者覺得有威脅之感。
(3) 禁用甜果送人
民間逢年過節,常以甜果為祭祖神之物,若以甜果贈人,令使對方有不祥之感。
人與人往來應酬需要攜帶一些禮物,臺灣民間俗稱“帶夥手”。在臺灣有些東西是不能作為禮物相贈的。
禁用毛巾贈人。從前臺灣民間喪家慣例於喪事完畢後送毛巾給吊者,用意在於讓弔喪者與死者斷絕往來。所以臺灣俗語有“送巾,斷根”或“送巾,離根”之說,送巾便有永別之意。因此在普通情況,若贈人毛巾,即不禁令人想起不吉利的喪事與斷絕、永別之意。
禁以扇子贈人。扇子價廉易碎,用於夏季扇涼,一到秋深天涼,即有“秋扇見掮”,是為太絕情。意味利用完畢後,再無利用價值,即予狠心拋棄。臺灣民間有俗語:“送扇,不相見”,基於此種心理,因此扇子亦萬不可當禮物贈人。
禁以刀剪贈人。刀剪屬會傷人的利器,其含義有若“一刀兩斷”、“一剪兩斷”。這在贈予者與受贈者之間,不但不懷好意,而且有威脅之意。所以臺灣民間有不得送刀子給人的忌諱。
禁以甜果贈人。甜果即年糕,民間每年過年時,甜果為祭拜必備之物,只有失家守孝不得蒸甜果。若以甜果贈人,會使受贈者聯想到家裡發生的喪事,自然忌諱的。這一習俗發展到今天,一些不做甜果之家,有時也接受人家的甜果,不過得付象徵性的錢,表示是買的,以避受贈之諱。
禁以棕子贈人。喪家在習慣上,既不蒸甜果,也不包棕子。若贈棕子給別人,會被誤解為把對方當作喪家,所以也是忌諱的。
禁以鴨子贈人作月內。“月內”指產婦生下嬰兒後的一個月內,臺灣通常“月內人”吃的是麻油雞、豬腰仔、豬肝等“熱性”食物,而鴨子“性冷”,自不宜月內婦人吃食。且臺灣民間有“死鴨硬嘴閉”、“七月半鴨仔,不知死期”等俗語,若以鴨子作為賀喜禮物贈給月內人吃食,自然使人聯想到不祥兆頭。
禁以雨傘贈人。臺語傘與散同音,若把傘拿來贈人,猶表送“散”給對方之意,且臺語雨與給同音,“雨傘”與“給散”同音同義,難免會引起對方誤解。
婚姻禁忌也很多,體現了人們對婚姻大事的慎重態度。在擇偶方面,大多數地方禁忌同姓通婚,自古如此,如古人就說過,男女同姓,其生不蕃。另外,按算命的觀點,四柱八字五行相剋的男女禁忌結婚姻。在選擇結婚日期上,忌諱在沒有立春節氣的年份結婚。忌諱五、七、九月結婚。忌諱單日結婚。在吉日選擇術中,忌月破、平日、收日、閉日、劫煞、災煞、月煞、月刑、月害、月厭、大時、天吏、四廢、四忌、四窮、五墓、往亡、八專、亥日等時間結婚。婚禮中,新娘忌穿黑色衣服,忌有小孩哭,忌帶孝的人,寡婦,四眼人(孕婦)進新房,忌諱別人坐在新人床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