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通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跟物流公司簽訂合同需要注意以下幾方面的內容:
第一,合同雙方當事人的基本身份資訊情況。
第二,運輸物品的種類,數量,如果是易碎品或鮮活產品建議在合同中註明。
第三,運輸目的地,運輸期限。
第四,運費的數額,以及給付時間和方式。
第五,是否需要代收貨款,以及收貨人是誰。
第六,違約責任的約定。
公司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簽訂勞動合同,超過一個月不籤勞動合同是違法的。
【法律依據】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第十條,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解除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補償有兩種情形:一是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需要和勞動者協商一致,並支付經濟補償金,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二是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 ...
用人單位違反勞動合同的約定對勞動者進行解除勞動合同,需要向勞動者賠償一定的經濟損失。
個人因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係而取得的一次性補償收入的而徵收的個人所得稅的計算標準是:
1、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係取得的一次性補償收入徵免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規定,個人因與用人單 ...
公司終止勞動合同,賠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佈的本地區上 ...
正規公司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沒有簽訂勞動合同是不合法的。
【法律依據】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條,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
按勞動者在單位的工作年限支付補償,按照工作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如果是非法解除的話,需要按上述標準的兩倍支付賠償金。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47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 ...
勞動合同糾紛可以協商解決或者請求勞動仲裁解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一百條用人單位無故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限期繳納;逾期不繳的,可以加收滯納金。 ...
辭職勞動合同解除條件:
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
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損害勞動者權益的等等。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