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古族忌食狗肉是因為狗是狩獵民族與遊牧民族最好的朋友。早期狩獵依靠狗來協助獵取兔、貂、貉、狐、狼、獾等。蒙古族進入遊牧生活以後,狗又成為放牧的助手。尤其對牧羊,既能防野狼的襲擊,又能防羊群的走失。同時,狗在夜間又是蒙古包的警衛,牧民可以安靜地休息,正因為如此,蒙古人把狗視為他的忠實的朋友。因此,狗死後要與人一樣把它葬在野外,更不宰食。久而久之,不食狗肉,就成了蒙古人的傳統習俗。
蒙古族忌食狗肉是因為狗是狩獵民族與遊牧民族最好的朋友。早期狩獵依靠狗來協助獵取兔、貂、貉、狐、狼、獾等。蒙古族進入遊牧生活以後,狗又成為放牧的助手。尤其對牧羊,既能防野狼的襲擊,又能防羊群的走失。同時,狗在夜間又是蒙古包的警衛,牧民可以安靜地休息,正因為如此,蒙古人把狗視為他的忠實的朋友。因此,狗死後要與人一樣把它葬在野外,更不宰食。久而久之,不食狗肉,就成了蒙古人的傳統習俗。
蒙古族為什麼忌食狗肉
在蒙古族,連打狗幾下都犯了蒙古人的大忌,何況屠狗吃狗肉。到牧民家作客時,要在蒙古包附近勒馬慢行,待主人出包迎接並看住狗後再下馬,千萬不能打狗、罵狗,在蒙古族中認為狗是人類的朋友。
蒙古族忌食馬肉與狗肉
蒙古族在漫長的歷史過程中,形成了與其生產生活有密切聯絡的飲食禁忌習俗。他的忌食習俗,無不與他的社會生活有關。
蒙古人忌食馬肉,是因為馬與整個蒙古社會的存在與發展有直接關係。蒙古人用馬乳做奶酒,供人們飲用;馬又供人們乘騎、打獵、放牧、征戰、走親;尤其戰爭年代,鐵騎為蒙古帝國的建立,立下了汗馬功勞。所以,在成吉思汗陵園的八白宮中,有一宮專門祭祀溜園白駿。蒙古人把他視為神馬來供奉。鑑於這種情況,蒙古人從不食馬肉。
蒙古人忌食狗肉,是因為狗是狩獵民族與遊牧民族最好的朋友。早期狩獵依靠狗來協助獵取兔、貂、貉、狐、狼、獾等。蒙古族進入遊牧生活以後,狗又成為放牧的助手。尤其對牧羊,既能防野狼的襲擊,又能防羊群的走失。同時,狗在夜間又是蒙古包的警衛,牧民可以安靜地休息,正因為如此,蒙古人把狗視為他的忠實的朋友。因此,狗死後要與人一樣把它葬在野外,更不宰食。久而久之,不食狗肉,就成了蒙古人的傳統習俗。
蒙古族八大禁忌
1、火忌
蒙古族崇拜火、火神和灶神,認為火、火神或灶神是驅妖避邪的聖潔物。所以進入蒙古包後,禁忌在火爐上烤腳,更不許在火爐旁烤溼靴子和鞋子。不得跨越爐灶,或腳蹬爐灶,不得在爐灶上磕菸袋、摔東西、扔髒物。不能用刀子挑火、將刀子插入火中,或用刀子從鍋中取肉。
2、水忌
蒙古族認為水是純潔的神靈。忌諱在河流中洗手或沐浴,更不許洗女人的髒衣物,或者將不乾淨的東西投入河中。草原乾旱缺水,逐水草放牧,無水則無法生存。所以牧民習慣節約用水,注意保持水的清潔,並視水為生命之源。
3、病忌
牧民家有重病號或病危的人時,一般在蒙古包左側掛一根繩子,並將繩子的一端埋在東側,說明家裡有重患者,不待客。
4、產忌
蒙古族婦女生孩子時的忌諱。各地習俗大同小異。蒙古族婦女生孩子不讓外人進產房。一般要在屋簷下掛一個明顯的標誌。生男孩子掛弓箭,生女孩則掛紅布條。客人見標誌即不再進入產房。
5、忌蹬門檻
到牧民家作客,出入蒙古包時,絕不許踩蹬門檻。農區、半牧區的蒙古人也有此禁忌。在古代,如果有人誤踏蒙古可汗宮帳的門檻,即被處死。這種禁忌習俗,一直延續到現在。
6、忌摸頭
蒙古族忌諱生人用手摸小孩的頭部。舊觀念認為生人的手不清潔,如果模孩子的頭,會對孩子的健康發育不利。
7、忌打狗
到牧民家作客時,要在蒙古包附近勒馬慢行,待主人出包迎接,並看住狗後再下馬,以免狗撲過來咬傷人。千萬不能打狗、罵狗,在蒙古族中認為狗是人類的朋友。
8、作客忌諱
牧民雖好客,但作客的忌諱也比較多。客人進蒙古包時,要注意整裝,切勿挽著袖子把衣襟掖在腰帶上。也不可提著馬鞭子進去,要把鞭子放在蒙古包門的右方,並且要立著放。進蒙古包後,忌坐佛龕前面。否則主人就會冷待客人,並認為客人不懂禮俗,不尊重民族習慣。
大家都知道,滿族人忌服狗皮,忌食狗肉,然而,要問起來他們的這個風俗是怎樣形成的,他們為什麼要忌食狗肉呢?對於這個問題,不論是滿族人自己,還是民俗專家,至今仍然是見仁見智,找不到大家認可的答案。關於滿族人忌食狗肉的原因,目前主要有三種說法,但每種說法都不十分令人信服。
一是義犬救罕王說。此說源於滿族的民間故事,便說法亦不相同,一說努爾哈赤腳上有紅痣,被明遼東總兵李成梁所忌,欲殺之。努爾哈赤在李成梁小妾的幫助下騎青馬帶犬逃出,明兵隨後追來,先射殺青馬,努爾哈赤逃入河邊蘆葦中,因過度疲勞而睡去明兵找不到努爾哈赤,就放火燒荒,那狗見罕王不醒,就跳到河中浸透全身,再跑到他身邊,把葦草淋溼,狗反覆這樣做,罕王得救,而狗累死。罕王發誓,再不食狗肉。閆崇年《努爾哈赤傳》採用了這個說法。而春風文藝出版社的《滿族民間故事選》第二集中《義犬的故事》卻說:薩爾滸大捷後,罕王努爾哈赤大宴群臣將士,其叔龍敦早有篡權野心,乘機將罕王灌醉後送回大帳,龍敦見罕王大醉,而周圍又無人,拔鋼刀欲殺之,此時,罕王養的一條大黃狗,忽然竄到帳內,先咬醒罕王,再向龍敦撲去,咬傷龍敦後,被龍敦所殺,但罕王已醒,很快殺死了龍敦,平定了叛亂。於是老罕王厚葬了黃狗,並下令不準再吃狗肉、穿戴狗皮。應該說,這兩個傳說後面的歷史真實性都是不可靠的。努爾哈赤不僅沒有一個叫龍敦的叔叔,而且其被李成梁哺養過,只因腳長紅痣,險些被害,多虧成梁小妾和義犬相救的故事亦屬附會。再說努爾哈赤如果曾正式下令不許食狗肉,《滿文老檔》應該有記載。因此,一個晚出的故事能影響一個歷史悠久的民族風俗的說法,其真實性本身就是值得懷疑的。
二是源於滿族先人的風俗說。趙宏《略談滿族文化之飲食習俗》認為:“考諸史籍,實因滿族先人在古代長期的漁獵生活中,狗對人們的經濟生活起到過重要的幫手作用,後來人們不忍心殺食其肉,逐漸形成了忌食狗肉的習俗。”此說看似有道理,因為風俗是在長期的生產生活實踐中形成的。按著這一說法,滿族的先人就已經不食狗肉了。我們知道滿族的先人是女真人。如果女真人不食狗肉,此說就成立了,然而,事實不是這樣的。南宋馬護《茅齋自敘》一書中寫到了“金初女真風俗”,書中說:“遇阿骨打與諸酋共食,則於炕上用矮臺子或木盤相接,人置稗飯一碗,加匕其上,列齏韭、野蒜、長爪,皆鹽漬者,別以木碟盛豬,羊……犬……蝦蟆等肉,或燔,或烹,或生臠……”阿骨打是完顏部女真人,是大金國的建立者。在他們宴桌上有狗肉,在吃法是即可以燔烤,又可以烹煮,還可以生吃。這顯然否定了滿族的先人——女真族人已經有了不食狗肉風俗的說法。
三是圖騰崇拜說。孫文良主編的《滿族大辭典》中提到了此說:“狗是滿族氏族制時期圖騰崇拜之動物,故部人不得服其皮,食其肉。”我們知道,滿族之稱始於皇太極天聰九年(1635年)此時,滿洲八旗已經佔有了遼東,其社會性質已經基本上進入了封建社會,已經不存在原始的氏族制度。如果說滿族的忌食狗肉的風俗源於氏族時期的圖騰崇拜的話,那不應該始於滿族,而應該始於滿族的祖先,按現在通行的說法,肅慎、勿吉、挹婁、女真分別是滿族的祖先在不同時代的稱呼。女真之後改稱為滿洲(滿族)。前面已經證明女真人至少在阿骨打時期是食狗肉的。就是說,要麼滿族的早期先人沒有狗圖騰崇拜之說,要麼就是雖有此說但到金太祖阿骨打時已經廢止了。不管怎樣,將滿族忌食狗肉跟他們祖先的圖騰崇拜聯絡起來的說法,還缺乏根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