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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古貴族的密葬習俗

蒙古貴族的密葬習俗

  1、看酒瓶外觀,看酒瓶標籤印刷是否清楚,是否仿冒翻印,看酒瓶的封蓋是否有異樣,有沒有被開啟過的痕跡,看酒瓶背面標籤上的國際條形碼是否以3字打頭:法國國際碼是3,看酒瓶背面標籤上是否有中文標識:根據中國法律,所有進口食品都要加中文背標,如果沒有中文背標,有可能是走私進口,則質量不能保證。

  2、看酒液,看酒的顏色是否不自然,看酒上是否有不明懸浮物,瓶底的少許沉澱是正常的結晶體。酒質變壞時顏色有渾濁感。

  3、看酒塞標識,開啟酒瓶,看木頭酒塞上的文字是否與酒瓶標籤上的文字一樣。 在法國,酒瓶與酒塞都是專用的。

  6、聞酒的氣味,如果酒有指甲油般嗆人的氣味,就是變質的。

  7、品香檳的口感飲第一口,酒液經過喉頭時,正常的香檳酒是平順的,問題酒則有刺激感。咽酒後,殘留在口中的氣味有化學氣味或臭氣味,則不正常。好的香檳酒飲用時應該令人神清氣爽。

壯族二次葬習俗

  人死後,第一次葬是將遺體安放在木製的棺材裡,“躺”著埋在土裡,堆成長形墳,叫“長墓”,也叫“新墓”,表示人還“睡”著,並沒有“死”;也表示人的靈魂還沒有到“陰府”,還是“新鬼”,沒有投胎轉世,所以在家堂上另給他設靈位,祭祖時他是沒有份的,所以另在他的靈位設祭。第二次葬是第一次葬三年之後,也就是腐屍“化淨”之後,將“淨骨”撿出,安放在陶罐(壯話叫做“金罐”,也叫“金鐘”)中,選取“墳山寶地”重葬,堆成圓形墳,叫“圓墓”,也叫“祖墓”。顧名思義,“祖墓”的死者是應該有後代的(含旁系親屬),故年輕人死後一般不作二次葬。解放前,按習俗不滿36歲的人(還有帶身孕死[壯語叫“溼身死”]的婦女)是不進行二次葬的。但在解放後,人們思想解放了,沒那麼迷信了,成年人(16歲以上)及“溼身死”婦女也行二次葬了。

  一次葬的墓地,一般比較隨便,地頭田邊、茅山荒坡均可,並不講究“風水”,不過還是要請“地理師(風水先生)”來定“墳向”,定下葬時辰,除了葬禮十分看重之外,入葬卻非常從簡。但在舊社會,或追溯到民國以前,有個別“富貴”的人,為顯示自己的身份,一次葬非常隆重,墓地也建得異常堂皇,仿照帝皇的做法,不再做二次葬,民間稱之為“大葬”。不過,在民眾觀念中,對此種葬式大都嗤之以鼻,並不看重;甚至對一些荒蕪的“長墓”譏之為“無主”或“無後”,有時還以此來咒罵自己厭惡的人“以後死了埋長墓”,意為未成年即死(早死)。

  二次葬的墓地則很講究“風水”,如果一時找不到合適的墓地,寧可把“金壇”(撿骨後安放淨骨的陶罐)寄葬在臨時選定的地點,一般尋找向陽、乾爽的土坡劈崖,挖個可以容得“金壇”的拱門形的洞穴,“金壇”安放好之後,通常敞開著,過路的人可以看到,也有用草皮土塊封住的。對這種寄葬,清明掃墓也很簡單,砍去雜草,燒幾柱香即可。但寄葬時間不能太長,通常是一年,最多三年,當然也有因經濟問題或其他原因而長年寄葬的。

  二次葬墓地的“風水”通常由“地理師”來尋找,或自己尋得後由“地理師”來確認。人們普遍認為,墓地的“風水”會給子孫後代帶來好運,否則就要倒運。稍懂“地理”的人都知道,墓地應該靠山臨水或枕山面水或背靠山峰、面臨平原,就像活人所住的村莊一樣。上林李姓巨族(據族譜記載,宗傳三十餘代,現今人口二十餘萬人)祖傳的族譜上有個故事,足以說明人們對墓地風水的看重。故事原文是:

  《千子萬孫史略》

  傳說五百年前,有個風水先生,寄宿於吾太始祖諱景晟公的家居住,其人之名乃是江西黃勝東也。此人有博通古今之學,尤屬風水特長,終日遊山玩水,到處命山為名,所謂金雞展翅,丹鳳朝陽,白鶴飲水,九龍戲珠,每一山都因其形而得其名。……景晟公官任鳳化(今上林)知縣,娶妻黃氏。黃氏為人寬達,四海來客,視同一家。前述黃勝東先生遊旅鳳化,客居景晟公家,黃氏待之如親兄弟,黃先生感動得世所罕見,因而有心送一風水寶地與她。送地之前,特再三試黃氏之心:一說,先生每天出遊,返家時將帶滿汙泥的雙腳浸入水缸滌洗,黃氏不但不惱,反而慰問先生,並毫無怨言地清洗水缸,再充滿水,次次如此;二說,先生每逢雨天必出遊,並向黃氏取傘,返家時,黃氏總在門口等其歸來,在門口,先生就當黃氏之面,故意將雨傘在門框上碰破,黃氏非但不怪,還為先生頂風冒雨而讚賞有嘉,如此不知損壞了幾多雨傘;三說,有一次,先生要去邀約故人,因而借景晟公官衣一用,黃氏慷慨與之並多予銀兩,先生酒宴之後,將所剩豬肉以官衣包回,弄得官衣齷齪不堪,黃氏亦不怪之;……先生既受黃氏之招待,於是送給黃氏一墳地坐落於天堂山之嶺西燕雲徐村背,並稱,所謂天堂山三臺落脈,土角流金螞蟻窩地也,此吉地有三種葬法:一曰九代狀元,二曰代代富足,三曰千子萬孫。景晟公願以九代狀元而葬,而黃氏則因景晟之前五代、代代獨子,因而阻止道:九代狀元雖貴但不長而衰,而千子萬孫世代綿長,蕃而不絕。先生滿口稱讚黃氏之見勝於鬚眉,正是福人葬福地,結果黃氏百年之後而葬之,先生親自主持葬事,後來應驗,於是留下千子萬孫《澄江巨族》之傳說……

  二次葬,先是撿骨(也叫“撿金”),一般是一次葬三年後。所以定三年,一是等遺體腐化乾淨,二是按“五服”應“斬哀三年”。撿骨也要選好時辰,“五服”內的直系親人都到場,先燒香祭拜,然後掘土、開棺,開棺時用蓬布或雨傘遮陽,見骨時親屬痛哭流涕,之後才圍成一圈,逐一將遺骨取出,揩淨,如果遺骨潮溼,還要用炭火烘乾。最後按從腳到頭的順序安放到“金壇”中,取“坐”著的姿勢,表示他自然從容地坐著,面對人間和他的子孫,祭拜時就像與後人親密無間地“見面”一樣,蓋好罐蓋。下葬又另選時辰,在墓地事先挖好一個容得“金壇”的圓筒形井穴,到時辰才將“金壇”放進去,“井穴”上嚴蓋一塊圓形石板,再堆土成墓。然後舉行隆重的祭拜儀式,二次葬禮儀結束。

  二次葬後,一至三年之間,還要“探金”一至兩次。所謂“探金”,就是掘開墳土,開啟石板,探看“金壇”裡的遺骨好不好:乾爽的、金黃色的為好,泡水的、灰黑色的就不好。好的,就放心“定葬”了;不好的,要取出“金壇”寄葬,再找“風水地”重行二次葬;不好不壞的(遺骨雖不泡水但很潮溼、顏色灰白),可暫時復土留墳,第二年再“探金”一次,看看轉好或轉壞以決定該墓地的取捨。“探金”也由“地理師”定時辰和主持,前後均要祭拜,但儀式都較簡單。“定葬”後,此墓就是“祖墓”了,一般不再遷動了。

蒙古族人的信仰習俗

  崇拜天地

  蒙古崇拜天地族對天地十分崇拜,喻天地為父母。以為天是偉大而神聖不可侵犯的,它支配著世間的一切。大地哺育萬物,是萬物生長之源。因此,在一些重大活動乃至日常生活中,對天地很崇敬,如熬好奶子,首先向天地潑灑敬祭;喝酒時,用無名指蘸酒,朝天地彈灑後,才能自飲;吃咒發誓時,向天地表明心意等等。如遇乾旱無雨或人畜疾病流行,要祭祀天地,請求天地保佑,開恩賜福。

  祭山神

  蒙古族以為山有山神,掌管一個地區的風雨和福禍。在蒙古族地區,高山的山尖和牙豁立有峨博,每年定時舉行祭祀峨博的儀式,祈求山神保佑人畜兩旺,水草豐盛。

  祭海神

  蒙古語稱海為 爾迪尼達賴 ,意為世界上最大的神聖之物。以為大海是無比純潔的,不能往海里倒髒水,扔髒東西,也不能亂動海水或打撈海生物。他們認為海里有海王,海王神通廣大,掌管著海水的漲落,假若不慎惹怒海王,就會給人們帶來極大的災難。所以,人們對海進行祭祀。

  火神祟拜

  火有神靈的概念存在於青海蒙古族中,他們以為火有驅逐邪惡之功能,是神聖不可侵犯的。在傳統觀念裡,它也是一家之主 灶神的化身,主一家之興衰。平時在飲酒或吃肉時,向火中點撒一些,以敬火神。過年時專門設供品敬祭。分家另過的夫妻回父母家時,妻子首先向灶神叩拜。禁忌往火裡倒水、用刀子等尖硬物捅火。

  發誓

  解放前,蒙古族地區流行的一種審判方法。即設壇供佛,被告人向佛發誓,駁辯指控,即可認定無罪。 發誓 是古代民族生活習慣的殘餘,當時的人們相信語言有魔力,承認並相信萬物都有它主宰的神,都有靈魂,所以它適應於當時的社會。人們在結交、結拜、結盟、約會、約定某個事時都要發誓,並且把發誓看作是一種神聖的舉動,不得反悔,若有失誓言者,他將會遭到社會輿論的譴責,使他在人面前抬不起頭來。

  拜神佛

  蒙古族是信仰藏傳佛教的民族,對宗教領袖和活佛,特別尊敬和崇拜。老人們認為人間最偉大、最值得尊敬的人,便是宗教領袖和活佛;活佛天生就有超人的智慧、豐富的知識、出眾的才華,知道現在,還能知道過去和未來,是人間最萬能的人。如果平民能受到他們的摩頂,就會得到幸福和平安。因此,老人們克服一切困難到活佛所住的地方頂禮膜拜,向佛爺虔誠地敬獻出一切珍貴的東西。

  搏齊

  蒙古族最早時,信仰原始宗 薩滿教。主持教儀的人,蒙古語稱為 博 或者 博齊 ,意為男巫。據說蒙古族最早期的法師是由女人充當的,稱其為 薩瑪幹 。現代蒙古語詞彙中 薩瑪幹 一詞的意思是指老年婦女。 博齊 和 薩瑪幹 有專門的法器和法衣。平常為人 驅邪治病 ,其方式是,口唸咒語,手舞足蹈,裝出鬼神附身的樣子。蒙古族薩滿教巫師所念的咒語,在長期的發展演變過程中得到進一步完善和補充,最後發展成為蒙古族獨特的文學藝術形式一一蒙古族民間祝讚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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