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行為的合法要件有:1、行政行為的主體應當合法;2、行政行為應當在行政主體的許可權範圍內;3、行政行為內容應當合法與適當;4、行政行為應當符合法定程式。【法律依據】根據《行政處罰法》第五十五條,行政機關實施行政處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級行政機關或者有關部門責令改正,可以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一)沒有法定的行政處罰依據的;(二)擅自改變行政處罰種類、幅度的;(三)違反法定的行政處罰程式的;(四)違反本法第十八條關於委託處罰的規定的。
行政行為的合法要件有:1、行政行為的主體應當合法;2、行政行為應當在行政主體的許可權範圍內;3、行政行為內容應當合法與適當;4、行政行為應當符合法定程式。【法律依據】根據《行政處罰法》第五十五條,行政機關實施行政處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級行政機關或者有關部門責令改正,可以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一)沒有法定的行政處罰依據的;(二)擅自改變行政處罰種類、幅度的;(三)違反法定的行政處罰程式的;(四)違反本法第十八條關於委託處罰的規定的。
違法行為的構成要件主要有以下幾種:
1、必須是違反法律規定的行為。
2、違法必須是在不同程度上侵犯法律上所保護的社會關係的行為。
3、違法一般必須有行為人的故意或過失。原則上,由於過錯,才構成違法行為。但沒有過錯,法律規定應承擔法律責任的,仍應承擔。
4、違法者必須具有法定責任能力或法定行為能力。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十二條,已滿14週歲不滿18週歲的人違反治安管理的,從輕或者減輕處罰;不滿14週歲的人違反治安管理的,不予處罰,但是應當責令其監護人嚴加管教。
1、行政行為的主體合法;
2、行政行為應當符合行政主體的許可權範圍;
3、行政行為的內容應當合法、適當;
4、行政行為應當符合法定程式。
【法律依據】
《行政訴訟法》第三條規定,人民法院應當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起訴權利,對應當受理的行政案件依法受理。
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不得干預、阻礙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
被訴行政機關負責人應當出庭應訴。不能出庭的,應當委託行政機關相應的工作人員出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