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的區別
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的區別
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的區別是:
1、二者受理的機關不同,行政訴訟由法院受理,行政複議由行政機關受理;
2、二者解決爭議的性質不同,人民法院處理行政訴訟案件屬於司法行為,適用行政訴訟法,行政機關處理行政爭議屬於行政行為的範圍,應當適用行政複議法;
3、二者適用的程式不同,行政複議適用行政複議程式,而行政訴訟適用行政訴訟程式;
4、二者的審查強度不同,根據行政訴訟法的規定,原則上法院只能對行政主體行為的合法性進行審查,根據行政複議法的規定,行政複議機關可以對行政主體行為的合法性和適當性進行審查。
【法律依據】
根據《行政複議法》第四條,行政複議機關履行行政複議職責,應當遵循合法、公正、公開、及時、便民的原則,堅持有錯必糾,保障法律、法規的正確實施。
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有什麼區別
1、性質不同:刑事拘留是刑事訴訟中的保障性措施,是一種訴訟行為,其目的是保證刑事訴訟的順利進行,本身不具有懲罰性;行政拘留是治安管理的一種處罰方式,實質上是一種行政制裁,其目的是懲罰和教育有一般違法行為的人。
2、法律根據不同:刑事拘留是依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而採用的;行政拘留則是根據《行政處罰法》、《治安管理處罰法》等行政法律、法規而採用的。
3、適用物件不同:刑事拘留適用於刑事案件中涉嫌犯罪的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行政拘留適用於有一般違法行為的人。兩者有著罪與非罪的界限。
4、羈押期限不同:對於一般現行犯、重大嫌疑分子刑事拘留的最長期限是14日,對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的最長拘留期限為37日。而行政拘留的最長期限是20日。
行政撤職和免職的區別有哪些
性質不同。行政撤職處分是一種行政懲戒措施,屬於行政處分的範疇;免職是法定的人事處理種類,不具有懲戒性。
條件不同。對於違紀情節嚴重給國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損失或嚴重後果的公務員,可以給予撤職處分。免職處理分為兩種:一種是免去現任職務,另一種是職務自行免去。免去公務員現任職務的條件有7種:轉換職位的;晉升或者降低職務的;離職學習期限超過一年的;因健康原因不能堅持正常工作一年以上的;調出國家行政機關的;退休的;因其他原因需要免職的。職務自行免除的條件有5種:受到刑事處罰或勞動教養的;受到行政撤職或開除處分的;被辭退的;因機構變動失去職位的;死亡的。
後果不同。撤職處分的影響:降低一級以上職務,並按新任職務確定相應的級別和工資檔次。行政撤職處分期滿解除後,不視為恢復原職務、原級別,但以後晉升職務、級別和工資檔次不再受原行政撤職處分的影響。免去現任職務,一般不影響級別和工作。職務自行免除,級別和工資肯定要受到影響,有的還會喪失公職、失去工作。
人力資源和行政管理有什麼區別
行政管理是辦公室工作,主要對物質、辦公場所。人力資源則管理員工,包括薪酬福利、企業文化、培訓等等。
擴充套件資料
人力資源管理和行政管理的`區別:行政管理是辦公室工作,主要對物質、辦公場所、文秘等方面的;而人力資源則管理員工,包括薪酬福利、企業文化、培訓等等。 ...
公共基礎知識和行政職業能力測試區別在哪裡
1、含義上的區別《公共基礎知識》一門綜合性知識總集,關於公共基礎知識這個科目的考試,2001年以前的中央、國家公務員考試的一直把《公共基礎知識》作為公共科目筆試內容之一。2001年以後中央國家機關公務員錄用考試對考試科目和考核內容作了調整,取消了公共基礎知識作為獨立一科的考試內容。
2、內容上的區別《 ...
刑事拘留和行政拘留有哪些區別
刑事拘留是刑事訴訟中的保障性措施,其目的是保證刑事訴訟的順利進行,本身不具有懲罰性;行政拘留是治安管理的一種處罰方式,實質上是一種行政制裁,其目的是懲罰和教育有一般違法行為的人。
行政拘留是因為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可以由公安機關直接做出處罰決定。刑事拘留則是對刑事犯罪嫌疑人進行強制拘留行為,後續需要等 ...
行政訴訟與行政複議區別是什麼
(1)處理機關不同。行政複議的處理機關是行政機關;行政訴訟的處理機關是人民法院,即司法機關。
(2)性質不同。行政複議機關的複議行為屬於行政行為,它是一種行政機關內部的層級監督制度;人民法院審理行政案件的活動屬於司法活動,是人民法院對行政機關的監督活動。
(3)調整的法律不同。行政複議受行政程式法 ...
行政複議後還能行政訴訟嗎
在行政複議期間可以提起行政訴訟,但提起行政訴訟後無法申請行政複議。
《行政訴訟法》第四十四條對屬於人民法院受案範圍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先向行政機關申請複議,對複議決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法律、法規規定應當先向行政機關申請複議,對複議決定不服再向 ...
行政法和行政法規有什麼區別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對其有相應的規定:第六十三條:人民法院審理行政案件,地方性法規適用於本行政區域內發生的行政案件。
人民法院審理民族自治地方的行政案件,人民法院審理行政案件,《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相關法條第七十一條:人民法院判決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為的,被告不得以同一的事實和理由作出與原 ...
行政訴訟後能否再進行行政複議
行政訴訟後不能再進行復議,如果對訴訟的結果不滿意或感覺有錯誤的話可以提起上訴。
行政訴訟和行政複議的區別:
1、二者受理的機關不同。行政訴訟由法院受理;行政複議由行政機關受理。一般由原行政機關的上級機關受理,特殊情況下,由本級行政機關受理。
2、二者解決爭議的性質不同。人民法院處理行政訴訟案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