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變相調崗的維權方式有:
1、如果單位未與勞動者協商一致的情況下,對崗位進行重大調整,則勞動者有權拒絕;
2、如果單位因此而單方面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則屬於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支付賠償金;
【勞動法】第三十九條,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過失性辭退)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如果公司違反法律規定,對處於孕期的你調崗降薪,你可以這樣做:
(1)與用人單位積極協商。如果跟公司領導關係比較好的情況下,一般可以達成雙方都能接受的結果。
(2)到勞動部門或安全生產監督部門舉報。如果協商不成,可以到勞動監察大隊進行投訴舉報。
(3)尋求工會、婦聯的幫助。
(4)解除勞動合同,如果以上三種方式都不能解決,你可以書面通知公司解除勞動合同,並申請經濟補償。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五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變更勞動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變更後的勞動合同文字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
身體原因申請調崗,用人單位是可以拒絕的。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五條,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變更勞動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變更後的勞動合同文字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
根據我國的勞動法的規定,懷孕的婦女,在職期間,是不可以被辭退的。另外要審查調崗是否有明確法律依據。
如員工不勝任原崗位工作、孕期婦女因身體原因需調離原崗位等,是否屬單位生產經營的合理需要。
員工所在崗位性質有此需要且屬於單位正常生產經營需求,員工具有服從義務;調整前後勞動者工資水平是否相當、無大幅 ...
調換崗位同時具備下列條件,就不屬於變相辭退:
1、調崗必須是公司生產經營發展必然需要,必須是符合公司發展的,而且要經過員工的同意;
2、調崗必須不是為了懲罰和侮辱該員工;
3、調崗職位必須與原職位有關聯,待遇必須與原待遇相持平或有所上升;
4、調崗必須符合員工的實際情況,人職匹配越高越好, ...
用人單位若沒有經過協商一致而單方調崗,員工有權拒絕。勞動合同應當按原約定繼續履行。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35條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變更勞動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變更後的勞動合同文字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各執一份。
《勞動合同法》第三條規定,訂立勞動 ...
如果勞動合同中寫明如果要調整崗位必須經過員工本人同意。勞動者如果不同意調崗,屬於合同約定條件改變,協商不成,單位強行調崗,勞動者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經濟補償金。如果公司單方解除,沒有法定理由應支付雙倍經濟補償金作為賠償。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違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法律責任
...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規定,用人單位不得因女職工懷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資、予以辭退、與其解除勞動或者聘用合同。女職工在孕期不能適應原勞動的,用人單位應當根據醫療機構的證明,予以減輕勞動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夠適應的勞動。
女職工孕期,享有不被降低工資的權利。即使用人單位為了照顧女職工,減輕其勞動量或者 ...
遭遇網路詐騙,要儘可能地儲存好所有與詐騙分子進行聯絡的單據,如電子郵件、銀行匯款單、手機簡訊等等。然後到當地公安機關刑事警察部門、公共資訊網路安全監察部門或者派出所進行報案。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110條,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權利也有義務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 ...
1、具體根據當地稅務局執法政策。
2、民法總則則第56條規定:個體工商戶的債務,個人經營的,以個人財產承擔;家庭經營的,以家庭財產承擔。即:以個人名義申請登記的個體工商戶,個人經營、收益也歸個人者,對債務負個人責任;以家庭共同財產投資,或者.收益的主要部分供家庭成員消費的,其債務由家庭共有財產清償;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