訂金即使是你違約,對方也必須退,這屬於民事糾紛,如果不退,可以起訴他處理。訂金不同於定金,是屬於預付款的性質,如果最終雙方未能簽訂合同,支付訂金一方是可以要求對方返還訂金的。
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百一十八條規定,當事人交付留置金、擔保金、保證金、訂約金、押金或者訂金等,但沒有約定定金性質的,當事人主張定金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
訂金即使是你違約,對方也必須退,這屬於民事糾紛,如果不退,可以起訴他處理。訂金不同於定金,是屬於預付款的性質,如果最終雙方未能簽訂合同,支付訂金一方是可以要求對方返還訂金的。
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百一十八條規定,當事人交付留置金、擔保金、保證金、訂約金、押金或者訂金等,但沒有約定定金性質的,當事人主張定金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
一般情況下,交付訂金的視作交付預付款。商鋪轉讓預付訂金是可以退回來的。訂金不同於定金,交了定金的若買家不履行合同,無權要求返還定金,賣方不履行合同的,應雙倍返還定金。交付和收受訂金的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債務時,如買家不履行合同義務,有權要求返還訂金,若賣方不履行義務也不須雙倍返還訂金。從法律上來講,即使訂金給付方違約,收受方也應予以退還。
法律依據:
《擔保法》第八十九條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履行債務後,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工資多發不退不犯法但是會構成不當得利。得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取得的利益沒有法律根據的,受損失的人可以請求得利人返還其取得的利益並依法賠償損失。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條
得利人沒有法律根據取得不當利益的,受損失的人可以請求得利人返還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為履行道德義務進行的給付;
(二)債務到期之前的清償;
(三)明知無給付義務而進行的債務清償。
第九百八十六條
得利人不知道且不應當知道取得的利益沒有法律根據,取得的利益已經不存在的,不承擔返還該利益的義務。
第九百八十七條
得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取得的利益沒有法律根據的,受損失的人可以請求得利人返還其取得的利益並依法賠償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