辭職後高溫補貼單位有權不發嗎是大家常問的,畢竟在高溫季節大家知道每年都會有高溫補貼的事情,但由於該補貼是有發放要求的,所以辭職後高溫補貼單位有權不發嗎成了大家常討論的話題之一,下面小編就和大家一起看看。
辭職後高溫補貼單位有權不發嗎
這個要視情況而論。
高溫補貼是在室外高溫天氣下工作的人特有的福利,一包開獎在離職之後公司結工資不給發上個月的高溫補貼,公司的行為肯定是違法的,根據勞動法的相關規定,當員工離職之後,公司應該將工資全額髮放給員工,而不能苛扣相應的工資,現在有很多企業為了節省開支,就想方設法的去剝削員工,高溫補貼明明就屬於員工的正當利益,公司沒有任何道理去扣除這部分錢。
高溫補貼離職人員不發是否合理
如果在工期間沒有發放,離職不給肯定是不合理的,如果遇到這種情況可以先和公司進行溝通,看是不是公司財務計算工資的時候出現了問題,儘量雙方能私下進行解決,但是公司不承認有這筆錢,或者故意對員工進行苛刻,那麼就可以到勞動行政部門進行舉報,並且要求公司支付加班工資,獎金津貼和年終獎以及其他經濟補償金,如果你有充足的證據,只要向勞動部門申請仲裁,一般情況下都會勝訴。
公司不發高溫費辭職有賠償嗎
公司不發高溫費辭職有賠償嗎是大家常問的,像這種如果用人單位依法應當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而不發放的,屬於違法行為,侵害勞動者勞動保障權益,勞動者可以向縣級以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投訴,由縣級以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依法責令改正。
公司試用期不給交社保不合法。法律明確規定企業應為試用期內的員工繳納社會保險費。
【法律依據】
《社會保險法》第五十七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內憑營業執照、登記證書或者單位印章,向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予以稽核,發給社會保險登記證件。用人單位的社會保險登記事項發生變更或者用人單位依法終止的,應當自變更或者終止之日起三十日內,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變更或者登出社會保險登記。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民政部門和機構編制管理機關應當及時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通報用人單位的成立、終止情況,公安機關應當及時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通報個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戶口登記、遷移、登出等情況。
鬼節晚上可以出門嗎
鬼節晚上最好不要出門。
相傳,每年從七月一日起閻王就下令大開地獄之門,讓那些終年受苦受難禁錮在地獄的冤魂厲鬼走出地獄,獲得短期的遊蕩,享受人間血食,所以人們稱七月為鬼月,這個月人們認為是不吉的月份,既不嫁娶,也不搬家。每年農曆七月十四/十五日為盂蘭節,又稱中元節、七月半或鬼節,過去人們在這天晚上除拜祭自己的祖先外,還準備一些菜餚、酒、飯、金銀衣紙之類到路口去祭祀鬼神。
鬼節不能出門是真的嗎
每年從七月一日起閻王就下令大開地獄之門,讓那些終年受苦受難禁錮在地獄的走出地獄,獲得短期的遊蕩,享受人間血食,一直到七月三十日才關上鬼門。
鬼節夜晚到來之時,是一年之中陽氣最弱,而陰氣最重的時候。在這天夜裡儘量避免外出,尤其是本身八字較輕,自身身體狀況不是很好,陰氣重的人不宜出行。
八字輕的人、及身體弱的人,天黑後別出門並枕頭下壓桃符保平安,使其靈魂躲著自己走,避免出現身體異樣及鬼壓床等事。如若必須出門,那麼衣兜內放好桃符,路上不要想一些奇奇怪怪的事情,也不要念經文說忌諱的話。如果一定要出去,最好結伴而行,不要在外面逗留。最保險的不要出門,少說話、不熬夜、早點入睡。
傳說人的身上有三盞油燈,一盞在頭上頂著,另兩盞在肩膀上。說是人身上的陽火,晚上走夜路的時候,如果有人叫你的名字,千萬不要向兩邊張望,若給吹滅了,便給鬼招了魂。所謂人身三盞燈,左右肩頭各一盞,頭頂一盞,人猛然回頭的話,不論從哪邊回頭,左右肩頭的燈都會相應滅一盞,便會導致人體陽氣減弱。
尤其是在子時之後,此時天地間陰氣正重,如果貿然回頭,便會吹滅左肩或右肩的燈,燈滅後即便是童子,也更容易著道,當燈亮著的時候,可以肆無忌憚的趕路,而燈熄滅之後,就不要再走了(也有“休想再走了”的含義)。七月半,鬼亂竄,後背發涼的時候千萬別回頭喔。
七月半鬼節當晚注意事項
1、避免帶紅繩、鈴鐺,外面所涼的衣服、被褥等天黑前收走。
2、別吃貢品、少說話、不熬夜、早早入睡。
3、八字輕的人、及身體弱的人,天黑後別出門、並枕頭下壓桃符保平安、使其靈魂躲著自己走、避免出現身體異樣及鬼壓床等事。如若必須出門、那麼衣兜內放好桃符、路上少說話、減少回頭的頻率。
4、當晚、若走在路上有錢出現,勿撿、趕快走,尤其身體不佳的人。
5、天黑後不要拍照、上床後拖鞋凌亂的放最佳。
6、不去水多的地方、如游泳館、河邊等地。因人的身上有三盞燈、頭頂、左肩、右肩,落水燈滅,則不吉,影響健康。
績效考核如符合不能勝任工作,且經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然不能勝任工作的可以辭退,具體如下: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40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 ...
一般勞動者在正式上班之前,都會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這也是給職工的一種生活保障,但在現實生活中,很多單位都是不籤勞動合同的。那麼,工作幾年不籤勞動合同合法嗎?進來看一下。
籤勞動合同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勞動者入職超過一個月,用人單位就要和勞動者籤勞動合同。顯然,工作幾年不籤勞動合同是一種不合法的行為 ...
在向法院起訴離婚的過程中只要求解除婚姻關係,而不要求對財產進行分割是法院是會受理的。根據司法實踐,法院可以根據一方的訴訟請求只審理離婚事宜,如果對方提出財產問題的,法院也可以一併解決。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三十二條規定,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 ...
ktv不讓帶酒水是違法的。KTV“謝絕自帶酒水”屬於霸王條款。最高人民法院表示,餐飲行業中的“禁止自帶酒水”“包間設定最低消費”屬於服務合同中的霸王條款,消費者在餐飲經營者提供服務時遭遇霸王條款產生糾紛,可以適用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規定,捍衛自身權益。 ...
公司不給工資條不合法。用人單位應當發放一張工資單給勞動者,並要求勞動者簽字確認。
工資條也叫工資表,是員工所在單位定期給員工反映工資的紙條,但並不是所有單位都給員工工資條,有的單位會將工資的各項明細表發給員工,但是有的單位是沒有的。
【法律依據】
《勞動法》第50條,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 ...
電影院不允許外帶食物不合法,經營者不得以格式條款、通知、宣告、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費者權利、減輕或者免除經營者責任、加重消費者責任等對消費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規定,不得利用格式條款並藉助技術手段強制交易。
【法律依據】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十六條,經營者在經營活動中使用格式條款的, ...
疫情期間不讓進小區是否合法需要視情況而定。在現階段,並沒有相關法律法規支援物業公司、居委會以及村委會擅自升級防控措施,剝奪所有人員應有的基本權利。在特定的疫情情況下,為了保護人民群眾的財產安全,各地出臺相應的政策以防止疫情的擴散,對此我們應予尊重並積極配合,但是不能採取一刀切的方式方法。
【法律依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