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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房補充協議怎麼簽訂

買房補充協議怎麼簽訂

  買房補充協議簽訂步驟:

  1、雙方簽訂買房合同;

  2、雙方對需要付款方式、日期;

  3、原有規劃設計變更的補充;

  4、有關共有權益的約定,關於面積差異處理的約定等需要補充或改善的方面進行協商並落實到補充協議上;

  5、雙方達成一致後即可簽訂補充協議。

  買房補充協議內容:

  一、產權證辦理時間

  二、貸款辦不下來的約定

  一般來說,貸款失敗原因有三種:

  1、開發商原因:如果是因為開發商原因導致貸款失敗的話,購房者可退房且不用承擔違約責任,甚至可要求開發商承擔責任;

  2、銀行、政策等原因,購房者可無責解約;

  3、購房者自身原因:可與開發商重新協商付款方式,無法繳納餘款的,購房者要承擔違約責任。

  三、公攤面積比例

  四、交房標準

  五、退房責任

買房為什麼要簽訂補充協議

  補充協議是買賣雙方在使用《商品房買賣合同》範本簽約時,對雙方各自關心的條款內容進行修改或增加,以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的條款或協議,當補充協議內容與主合同條款不一致,以補充協議內容為準。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第三十二條:當事人採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時合同成立。

  第六十一條:合同生效後,當事人就質量、價款或者報酬、履行地點等內容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可以協議補充;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合同有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

買房的時候購房合同與補充協議裡的交房條件交房日期不一致法律承認哪一個

  合同有主合同和補充協議的說法,補充協議是對主合同沒有明確或者進一步進行詮釋的一種完善,通常情況都是主合同在先,補充協議在後。在正常的情況下,還是會以補充協議上面的內容為準的,您對法律常識的疏忽導致你沒有仔細審閱補充協議,只能說是開發商鑽了空子,但是你作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合同一方當事人,在合同上簽字了,而且補充協議內容並不存在對方重大隱瞞或者顯失公允,是有效力的。如果只在主合同上簽字,而沒有在補充協議上簽字,就算附有補充協議,也不能產生法律效力。因為您的主合同上補充協議附件一欄是空白的,說明在您簽訂主合同的時候,還沒有補充協議,補充協議是另一份合同,也必須是您和開發產雙方共同簽訂才產生法律效力。


簽訂補充協議必填哪些內容

  補充協議作為合同的補充部分,是對整個合同的補充,一定意義上說補充協議中提到的問題更容易發生,如果發生糾紛,違約責任首先按照補充協議處理,如果補充協議中沒有約定,那麼就會按照合同處理。以購房合同為例應該包括以下內容:   一、關於開發商逾期交房;   二、公攤建築面積;   三、裝修標準;   四、房屋所有 ...

買房補充協議注意哪些

  1、明確房屋所有權證辦理的時間。協議上註明如果在規定日期未能取得房產證應視為“房產證無法取得的開發商一方的單方面違約行為”。對於此項“開發商的單方面違約行為”業主有權選擇退房。開發商必須在15個工作日內退還業主已交的所有款項。   2、約定具體房屋質量標準。買受人可以聘請有資質的機構進行驗房,如果驗房結果 ...

離婚補充協議怎樣才有效

  1、如果補充協議的內容是關於婚姻狀況的約定,即雙方雖然經法定程式辦理了離婚,但又在事後簽訂補充協議,約定雙方實際不離婚,仍然是夫妻關係的,也就是所謂的假離婚,則該補充協議無效。   2、離婚的補充協議如果是針對小孩撫養費、財產分割等方面的,則屬於雙方行使對自己的民事權利的處分權,並不違反法律規定,是有效的 ...

合同終止後是否可以籤補充協議

  合同已經終止,不能在簽訂補償協議。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當事人對合同的效力可以約定附期限。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屆至時生效。附終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屆滿時失效。   第六十一條:合同生效後,當事人就質量、價款或者報酬、履行地點等內容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可以協議 ...

什麼是合同補充協議

  合同“補充協議”或者稱為“協議補充”,是指當事人對於合同中的內容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而達成的協議。“補充協議”的成立和生效與主合同的成立和生效的依據相同。當補充合同的約定與主合同的約定發生矛盾時,應該以時間在後的約定條款為準執行。 ...

怎麼籤購房合同補充協議

  1、明確的把售樓書和其他廣告的內容寫進補充協議裡去。   2、明確房屋所有權證辦理的時間。   3、要明確按揭辦不下來的話,雙方的責任。   4、明確關於公攤建築面積。   5、應該明確裝修標準。   6、明確退房的責任。   【法律依據】   《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63條,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 ...

離婚後還能補充協議

  協議書是社會生活中,協作的雙方或數方,為保障各自的合法權益,經雙方或數方共同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後,簽訂的書面材料。協議書是契約文書的一種。   離婚後可以簽訂補充協議。根據《合同法》規定:   1、第六十一條:當事人對合同內容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的,可以補充協議。   2、第七十七條: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