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贓物能否善意取得

贓物能否善意取得

  關於贓物是否適用善意取得,《物權法》沒有明確規定。

  所謂贓物是指以偷盜搶奪或者強盜等行為所奪取之物。民法上之贓物,從善意取得制度的目的而言,範圍應較刑法上的贓物更為狹窄。對贓物能否善意取得,理論上有肯定和否定兩種觀點。

  肯定說認為,既然善意取得制度是為了維護交易安全,作為受讓人來說,並不知道該物為贓物,因此,為了維護受讓人的合法利益,贓物也應適用善意取得。否定說認為,在社會利益中存在公法利益和私法利益的保護。公法利益的保護應優於私法利益的保護,為了維護社會的公共秩序,贓物不適用善意取得。 因具體情況不同,贓物在一些特殊情況下也應當適用善意取得。

  贓物為金錢或無記名證券的,應允許受讓人取得所有權,這是由於金錢和無記名證券的特殊性質所決定的。金錢和無記名證券與一般動產不同,在法律性質上,誰持有金錢或無記名證券,不論其來源如何,持有人被認為是權利人,應享有金錢和無記名證券有關的權利。

在我國遺失物善意取得能否適用

  盜贓遺失物並不適用於善意取得,這是法律明確規定的,即使購買人在購買該物品時對該物品是盜贓物或遺失物並不知情,同時也支付了合理的價格,但仍然無法取得該物品的所有權,該物品的主人無論在何時都可以要求購買人返還物品。

  【法律依據】

  《物權法》第一百零七條規定,所有權人或者其他權利人有權追回遺失物。該遺失物透過轉讓被他人佔有的,權利人有權向無處分權人請求損害賠償,或者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受讓人之日起二年內向受讓人請求返還原物,但受讓人透過拍賣或者向具有經營資格的經營者購得該遺失物的,權利人請求返還原物時應當支付受讓人所付的費用。權利人向受讓人支付所付費用後,有權向無處分權人追償。

股權善意取得有條件嗎

  股權善意取得實質為股權轉讓的形式之一,它主要是解決從無權利人或者說非股東處受讓股權的法律問題。

  股權善意取得制度,意在加強股票權的流通性,它使股權受讓人無須調查股權轉讓人有無實質性權利的情形下,僅憑信賴轉讓人所具有權利的外觀形式,就可以受讓股權。

  股權善意取得通常應滿足以下條件:

  其一,股權必須以有效股票來體現,非以股票為表現形式的股權顯然不可能善意取得;

  其二,轉讓人應該是無權利人,甚至包括股票盜竊者、股票拾得者;

  其三,需依轉讓而取得;

  其四,需具備轉讓方法,即股票轉讓本身應合法進行,並必須向受讓人交付股票;

  其五,受讓人主觀上應為善意,且不應有重大過失,即受讓人對轉讓人為無權利人應為不知,且盡到了普通人應盡的注意義務。

  法律依據:《物權法》第2條第3款規定:本法所稱物權,是指權利人依法對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權利,包括所有權、用益物權和擔保物權。


對於追回遺失物善意取得是否可行

  追回遺失物善意取得是可行的。   【法律依據】   《物權法》第一百零六條,善意取得,無處分權人將不動產或者動產轉讓給受讓人的,所有權人有權追回;除法律另有規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讓人取得該不動產或者動產的所有權:   (一)受讓人受讓該不動產或者動產時是善意的;   (二)以合理的價格轉讓;   (三 ...

股權善意取得應滿足什麼條件

  需要滿足下列條件:   1、股權必須以有效股票來體現。   2、轉讓人應該是無權利人。   3、需依轉讓而取得。   4、股票轉讓本身應合法進行,並必須向受讓人交付股票。   5、受讓人主觀上應為善意。   【法律依據】   《物權法》第106條,無處分權人將不動產或者動產轉讓給受讓人的,所有權人有權追回 ...

善意取得是原始取得

  善意取得屬於原始取得,無權處分人將其財物轉讓給第三人,如受讓人在取得該財物時系出於善意,則受讓人取得該物的所有權,原權利人喪失所有權。   《物權法》第一百零六條規定,善意取得應當具備下列成立條件:   1、標的物須為動產或者不動產   2、讓與人對處分的動產或不動產無處分權   3、受讓人受讓財產時須為 ...

不動產善意取得的法律依據

  只要符合以下四個條件即可適用善意取得制度:   1、讓與人對讓與的財產無處分權。所謂無權處分,是指讓與人無處分權而從事了法律上的處分行為。對財產的處分權是屬於財產所有人,讓與人是無權處分他人財產的,如果讓與人有權處分則不適用善意取得制度。常見的無權處分有以下幾種情形:一是無所有權的情形即佔有委託物的情形, ...

善意取得的概念和構成要件

  善意取得制度又叫即時取得制度。即時取得,顧名思義就是在交易中須雙方一手交錢一手交貨。如果約定一方在交了錢之後標的物(給付行為所指向的物件,即用來交易的物)的所有權過一段期限後發生轉移,則在此情況下不適用善意取得制度。   善意取得制度須滿足以下幾個構成要件:   1、標的物必須是動產;   2、交易必須是 ...

不適用善意取得制度的動產有哪些

  1、善意取得的主要目的,是為了保護交易安全,促進財產流轉。其前提是這些財產能夠在市場上自由流通。   2、如轉讓毒品、劇毒物、爆炸物,倒賣國家不允許自由買賣的珍稀動物以及國家重點保護的文物等,都不能適用善意取得制度。   3、須經登記才能轉讓所有權的動產。   4、這類財產主要是腳踏車、機動車輛等。公民或 ...

合同無效是否能構成善意取得

  合同無效能構成善意取得,善意取得本來就是建立在無權處分基礎上的,無權處分訂立的合同一般不是有效的而往往是效力待定或者無效的情況。   【法律依據】   《物權法》第106條,無處分權人將不動產或者動產轉讓給受讓人的,所有權人有權追回;除法律另有規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讓人取得該不動產或者動產的所有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