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票送達不到或沒有正當理由不去法院的,法院可以進行缺席判決。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四條規定:被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決。
可以單方去法院訴訟離婚,傳票郵寄給對方,如果不出庭廣告送達。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八十五條:送達訴訟文書,應當直接送交受送達人。受送達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屬簽收;受送達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組織的主要負責人或者該法人、組織負責收件的人簽收;受送達人有訴訟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簽收;受送達人已向人民法院指定代收人的,送交代收人簽收。
已生效的離婚判決具有從法律上解除婚姻關係的效力,不用再辦理離婚證。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五條:最高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以及依法不準上訴或者超過上訴期沒有上訴的判決、裁定,是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
起訴離婚如果找不到男方有以下幾種解決方式:
1、首先可以去公安廳報警,說明聯絡不上本人的過程,讓公安局備案同時,要去法院申請對方已經失蹤,並且提起離婚訴訟。
2、可以按具體情形直接去法院提起離婚訴訟,到時候法院會主動聯絡對方,並且告知對方做好開展庭審工作的準備,如果對方沒有在開庭之日到達,有可能會 ...
起訴離婚如果原告經傳喚無正當理由不到庭的,按照撤訴處理。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三條規定,原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訴處理;被告反訴的,可以缺席判決。 ...
起訴離婚法院找不到被告的處理方式:
1、起訴離婚法院找不到被告的,公告期滿可以缺席判決。
《民事訴訟法》規定,受送達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節規定的其他方式無法送達的,公告送達。自發出公告之日起,經過六十日,即視為送達。
被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 ...
一方起訴離婚,如果聯絡不上對方的,可由法院進行公告送達。公告期滿後,可由法院對被告進行缺席審理和判決,再通行公告的方式送達判決書。
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九十二條:受送達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節規定的其他方式無法送達的,公告送達。自發出公告之日起,經過六十日,即視為送達。公告送達,應當在案卷中記明原 ...
1、離婚訴訟需要雙方親自到場。離婚訴訟屬於身份關係。通常開庭時雙方都需要到場。建議雙方到場,這樣能夠保障自己的權益不受侵犯。
2、庭審時雙方一般均需到場,到法院起訴時不需要都到場,你本人或者委託律師去就行。
3、雙方要在國內辦理離婚手續。
如果起訴的話,可以向婚姻締結地人民法院起訴離婚,離婚案 ...
起訴離婚有一方不同意離婚的處理方式是第一次法院沒有判決離婚,過6個月後再起訴的,法院一般會判決離婚。
【法律依據】
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二條,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
起訴離婚原告有事不能到庭的,必須向人民法院提交書面意見,原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訴處理。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三條規定,原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訴處理;被告反訴的,可以缺席判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