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程轉包發生糾紛,工程轉包合同被依法認定為無效時,承包人不可以要求發包人支付相應的工程款,也不可以要求發包人支付相應的人工費、管理費等成本支出。
【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當事人在訂立合同過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一)假借訂立合同,惡意進行磋商;
(二)故意隱瞞與訂立合同有關的重要事實或者提供虛假情況;
(三)有其他違背誠實信用原則的行為。
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二條規定,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無效,但建設工程經竣工驗收合格,承包人請求參照合同約定支付工程價款的,應予支援。
因此,建設工程合同無效後,主要還是看工程能否透過竣工驗收,如果能夠透過驗收,可以參照無效合同中的約定來支付工程款。
可以起訴要求對方支付工程款。對於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無效,如果經竣工驗收合格的應當支付工程款,如果經竣工驗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別處理:
(一)修復後的建設工程經竣工驗收合格,發包人請求承擔修復費用的,應予支援。
(二)修復後的建設工程經竣工驗收不合格,承包人請求支付工程價款的,不予支援。
【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279條,建設工程竣工後,發包人應當根據施工圖紙及說明書、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範和質量檢驗標準及時進行驗收。驗收合格的,發包人應當按照約定支付價款,並接收該建設工程。建設工程竣工經驗收合格後,方可交付使用;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合同無效後的賠償損失範圍是:合同無效或者被撤銷後,因該合同取得的財產,應當予以返還;不能返還或者沒有必要返還的,應當折價補償。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對方因此所受到的損失,雙方都有過錯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
【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五十八條規定:合同無效或者被撤銷後,因該合同取得的財產,應當予 ...
合同無效後,當事人因合同而取得的財產應當原物返還給對方,無法原物返還的,應當折價補償。若雙方互相負有返還義務的,重合的部分可以衝抵。
根據我國《合同法》第五十八條規定,合同無效或者被撤銷後,因該合同取得的財產,應當予以返還;不能返還或者沒有必要返還的,應當折價補償。
【法律依據】《合同法》第五十八 ...
簽訂二手房買賣合同後,如果是陰陽合同造成合同無效的,並且造成合同無效的原因不是購房者過錯的,售房者要退還定金。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四條:出賣人透過認購、訂購、預訂等方式向買受人收受定金作為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擔保的,如果因當事人一方原 ...
合同無效或者被撤銷後,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
根據我國民法總則以及合同法的規定,合同部分無效,不影響其他部分的效力,其他部分仍然有效。合同無效或者被撤銷後,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因該合同取得的財產,應當予返還;不能返還或者沒有必要返還的,應當折價補償。
如果合同被宣佈無效或者撤銷後造成損失的,有 ...
保險合同無效或者被撤銷後,因該合同取得的財產,應當予以返還;不能返還或者沒有必要返還的,應當折價補償。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對方因此所受到的損失,雙方都有過錯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在保險合同被認定為無效時各自的損失應當包括投保人向繳納保險費的利息損失;保險人的工本費支出、員工工資、管理費用、賠款利息 ...
無效合同可以請求支付工程款,具體如下:
(一)建設工程經竣工驗收合格,可主張工程款。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司法解釋》第二條規定,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無效,但建設工程經竣工驗收合格,承包人請求參照合同約定支付工程價款的,應予支援。
(二)建設工程未經竣工驗收合格,滿足一定條件可主張工程款。
1、建 ...
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第四十六條第三項、第四十七條規定,勞動合同期滿,用人單位不續簽勞動合同,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