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辭退糾紛中員工怎樣舉證

辭退糾紛中員工怎樣舉證

  勞動爭議,是指勞動關係的當事人之間因執行勞動法律、法規和履行勞動合同而發生的糾紛,即勞動者與所在單位之間因勞動關係中的權利義務而發生的糾紛。

  員工需要舉證勞動關係,有被辭退的事實,工資和工作年限。

  《勞動法》第二條規定的勞動爭議,當事人不服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作出的裁決,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一)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在履行勞動合同過程中發生的糾紛;

  (二)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沒有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但已形成勞動關係後發生的糾紛;

  (三)勞動者退休後,與尚未參加社會保險統籌的原用人單位因追索養老金、醫療費、工傷保險待遇和其他社會保險費而發生的糾紛。

在醫療糾紛中舉證責任怎樣分配

  侵權責任法實施之前,醫療糾紛的舉證適用舉證責任倒置,但侵權責任法實施後,變化較大。《侵權責任法》第五十四條規定:患者在診療活動中受到損害,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有過錯的,由醫療機構承擔賠償責任。第五十八條規定:患者有損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醫療機構有過錯:(一)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規章以及其他有關診療規範的規定;二)隱匿或者拒絕提供與糾紛有關的病歷資料;(三)偽造、篡改或者銷燬病歷資料。根據以上兩條規定,醫院有過錯,便應承擔賠償責任。但在第五十八條規定的推定有過錯情形之外的情況,舉證責任較《侵權責任法》實施之前發生了變化。應由患者就醫療機構的過錯承擔舉證責任,如患者不能證明醫療機構有過錯或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規章以及其他有關診療規範的規定,就要承擔舉證不能的不利後果。這對專業知識不足的患方來說,無疑增加了難度。而對醫療行為與損害結果之間是否存在因果關係的舉證責任,《侵權責任法》對此未作具體規定。在現行的實際操作中,一般由患方提起相關鑑定程式,進行因果關係的確認。

勞動糾紛中誤工費有沒有

  一般在勞動法中是沒能誤工費的規定,只有停工留薪的說法。

  【法律依據】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三條規定,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後,停發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關規定享受傷殘待遇。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


醫療糾紛訴訟的舉證規則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民事案件案由規定(試行)》的規定,醫療糾紛的案由有兩種,一種是醫療損害責任糾紛,一種是醫療服務合同糾紛。   對於醫療服務合同糾紛的舉證責任,應遵循“誰主張,誰舉證”的舉證責任原則。而對於醫療損害責任糾紛,實行部分要素舉證責任倒置原則,即由醫療機構就醫療行為與損害結果之間不存在因果關係及 ...

行政訴訟舉證責任如何理解

  行政訴訟的舉證責任,是法律規定由特定的當事人對特定的事項所承擔的提供證據證明其訴訟主張成立的責任,負有舉證責任的一方不能證明其訴訟主張成立的,將承擔敗訴或不利後果的法律制度。行政訴訟中,被告並不是對所有的待證事實都承擔舉證責任,原告對某些事項也將承擔一定的舉證責任。   【法律依據】   《行政訴訟法》第 ...

勞動爭議糾紛案件如何舉證

  勞動爭議糾紛案件一般由提出的人舉證,但因用人單位作出開除、辭退、除名、解除勞動合同、減少勞動報酬、計算勞動者工作年限等決定而發生勞動爭議的,由用人單位負責舉證責任。   【法律依據】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六條,在勞動爭議糾紛案件中,因用人單位作出開除、除名、辭退、解除勞動合 ...

侵害商標權糾紛銷售者如何免責

  依據我國商標法的規定,銷售不知道是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能證明該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並說明提供者的,可以免除賠償責任。   【法律依據】   根據《商標法》第64條規定:註冊商標專用權人不能證明此前三年內實際使用過該註冊商標,也不能證明因侵權行為受到其他損失的,被控侵權人不承擔賠償責任。銷售不知道是侵犯 ...

醫療糾紛訴訟如何舉證

  醫療訴訟是指,發生在醫療衛生、預防保健、醫學美容等機構中一方(或多方)當事人認為另一方(或多方)當事人在提供醫療服務或履行法定義務和約定義務時存在過失,因此而訴至法院的情形。   原告應當承擔初步舉證責任,醫療機構應當證明其醫療行為與損害結果之間不存在因果關係,並證明其醫療行為不存在過錯。   《最高人民 ...

醫療糾紛刑事責任怎麼認定

  醫療糾紛中的刑事責任認定方法如下:   根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55條中規定:“醫療機構發生醫療事故,由衛生行政部門根據醫療事故等級和情節,給予警告;情節嚴重的責令限期停業整頓直至由原發證部門吊銷執業許可證,對負有責任的醫務人員依照刑法關於醫療事故罪的規定,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

醫療糾紛訴訟的舉證規則是什麼

  醫療糾紛訴訟的舉證規則是因醫療行為引起的侵權訴訟,由醫療機構就醫療行為與損害結果之間不存在因果關係,及不存在醫療過錯承擔舉證責任,即舉證責任倒置。   【法律依據】   根據《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4條,因醫療行為引起的侵權訴訟,由醫療機構就醫療行為與損害結果之間不存在因果關係,及不存在醫療過錯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