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的土地使用權不能轉讓,因破產、兼併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權依法轉移的除外。鄉鎮企業破產、兼併,企業的資產發生轉移而導致土地使用權發生轉移,如果土地上沒有建築物等設施,集體土地的使用權將不允許轉讓,也不得轉讓用於非農業建設。
【法律依據】
根據《土地管理法》第63條,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權不得出讓、轉讓或者出租用於非農業建設才旦是,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並依法取得建設用地的企業,因破產、兼併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權依法轉移的除外。
農村的土地使用權不能轉讓,因破產、兼併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權依法轉移的除外。鄉鎮企業破產、兼併,企業的資產發生轉移而導致土地使用權發生轉移,如果土地上沒有建築物等設施,集體土地的使用權將不允許轉讓,也不得轉讓用於非農業建設。
【法律依據】
根據《土地管理法》第63條,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權不得出讓、轉讓或者出租用於非農業建設才旦是,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並依法取得建設用地的企業,因破產、兼併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權依法轉移的除外。
農村土地使用權轉讓的條件是:
1、轉讓人擁有二處以上的農村住房;
2、同一集體經濟組織內部成員轉讓;
3、受讓人沒有住房和宅基地,符合宅基地使用權分配條件;
4、轉讓行為徵得集體組織同意;
5、宅基地使用權不得單獨轉讓,地隨房一併轉讓。
【法律依據】
根據《憲法》第十條,宅基地屬於集體所有,其所有權屬於集體,而農民作為經濟組織的成員,対於宅基地擁有的是用益物權,即使用和收益的權利,其處分宅基地使用權的行為屬於無權處分。
農村土地承包權轉讓要滿足下列條件:
1、轉讓方必須有穩定的非農職業或者有穩定的收入來源。
2、須經發包方同意。
3、受讓方應當是從事農業生產的農戶。
【法律依據】
《農村土地承包法》第9條,承包方承包土地後,享有土地承包經營權,可以自己經營,也可以保留土地承包權,流轉其承包地的土地經營權,由他人經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