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對於獎金的分配與支付不受法律調整,執行各用人單位的獎勵制度。只要用人單位按制度執行,公平待人,退休前的應享獎金會予以支付,至於支付時間一般是堅持方便退休人員原則。
2、年終獎是指每年度末企業給予員工不封頂的獎勵,是對一年來的工作業績的肯定。年終獎的發放額度和形式一般由企業自己根據情況調整。好的年終獎辦法要有較好的考評指標、評價方法、發放規則等等相應的各項制度,可以有效激勵員工,增加企業凝聚力。
1、對於獎金的分配與支付不受法律調整,執行各用人單位的獎勵制度。只要用人單位按制度執行,公平待人,退休前的應享獎金會予以支付,至於支付時間一般是堅持方便退休人員原則。
2、年終獎是指每年度末企業給予員工不封頂的獎勵,是對一年來的工作業績的肯定。年終獎的發放額度和形式一般由企業自己根據情況調整。好的年終獎辦法要有較好的考評指標、評價方法、發放規則等等相應的各項制度,可以有效激勵員工,增加企業凝聚力。
多數情況下,年底離職也應獲得年終獎,按照在職時間的比例進行發放。但如果用人單位制定了詳盡、完善的獎金制度,明確規定離職人員不滿一週年的,沒有年終獎的話,那就沒有希望了。
此外有些單位會將部分工資以年終獎的形式發放,如果拒絕支付這種年終獎,相當於惡意欠薪,離職者不但可以向單位索要年終獎,而且還能要求加付賠償金。
【法律依據】
《勞動法》第91條,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經濟補償,並可以責令支付賠償金:
(一)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
(三)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四)解除勞動合同後,未依照本法規定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的。
1、古代官員也有年終獎。
2、宋代的文武百官的年終獎比較少,工資給得比較高,每年的冬至會給他們發年終獎,宰相級別的國家重臣,以及封王大臣等,只有5只羊,5石面、兩石米、兩罈子黃酒,跟東漢時期比起來真的是少得太少了,宋朝的一石是66公升,裝米大概是50公斤,面是30公斤,5石面才是150公斤,兩石米是100公斤,加起來才值幾千塊錢而已,但是他們工資能夠給到1萬貫,是工資加上補貼,所以對於他們來說年終獎不算什麼,太少了。
3、清朝的皇帝都是用荷包賞賜大臣,歲歲平安荷包,歲末的時候皇帝賜給蒙古親王的荷包裡一般情況裝有各色的玉石八寶。小荷包裡有金銀八寶。還有一個小荷包裡面裝有金銀錢四枚,可以說非常豐厚的年終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