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四十八條規定,對拒不執行有關扶養費、撫養費、贍養費、財產分割、遺產繼承、探望子女等判決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強制執行。有關個人和單位應負協助執行的責任。
檢察院批准逮捕24小時內執行,對於批准逮捕的決定,公安機關應當立即執行,並且將執行情況及時通知人民檢察院。對於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檢察院應當說明理由,需要補充偵查的,應當同時通知公安機關。
【法律依據】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六十六條,公安機關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時候,應當寫出提請批准逮捕書,連同案卷材料、證據,一併移送同級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必要的時候,人民檢察院可以派人參加公安機關對於重大案件的討論。
逮捕後可以辦理取保候審,不過取保候審需要透過檢察機關辦理,只要符合取保候審條件就可以。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規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採取取保候審的。
取保候審由公安機關執行。
不是馬上執行,只是一種死刑制度。
執行死刑的機關是原審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和高階人民法院的執行死刑命令,均由高階人民法院交付原審人民法院執行。原審人民法院接到死刑執行命令後,應當在7日以內執行。
死刑分為緩期2年執行和死刑立即執行兩種。死刑立即執行即平時說的死刑,是一種死刑執行制度,而並非比死緩 ...
逮捕後如果被刑事處罰會有案底,其餘情況下沒有案底。案底是指某人過去犯法或犯罪行為的記錄,在入伍、就業的時候,應當如實向有關單位報告自己曾受過刑事處罰,不得隱瞞。
法律依據:
《刑法》第一百條
依法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在入伍、就業的時候,應當如實向有關單位報告自己曾受過刑事處罰,不得隱瞞。
犯 ...
公務員被逮捕後是否需要被雙開,需視實際情況而定,如果造成的後果的,或嚴重的,是會被雙開,即:開除黨籍、開除政籍(即開除政治職務)。違法違紀的行政機關公務員,在行政機關對其作出處分決定前,已經依法被判處刑罰、罷免、免職,或者已經辭去領導職務,依法應當給予處分的,由行政機關根據其違法違紀事實,給予處分。
...
涉嫌犯罪被逮捕,符合條件的可以辦理監視居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監視居住:
(一)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養人;
(四)因為案件的特殊情況或者辦理案件的需要,採取監視居住措施更為適宜的;
...
逮捕之後正常情況下不能取保候審,因為逮捕的條件是嫌疑人有危害社會的可能,才予以逮捕,不適合取保或者監視居住的條件。
但根據《刑事訴訟法》規定,如果被逮捕的嫌疑人有以下情形的話,可以取保候審: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 ...
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後,應當立即送看守所羈押。除無法通知的以外,應當在逮捕後24小時以內,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屬。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九十三條規定,公安機關逮捕人的時候,必須出示逮捕證。逮捕後,應當立即將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羈押。除無法通知的以外,應當在逮捕後二十四小時以內,通知被逮捕人的家 ...
通常情況下,偵查羈押期限為兩個月,自逮捕之日起起算。
需要經過公安偵查、檢察院審查起訴、法院審判後才能確定其應當承擔的刑事責任。審查起訴需1個月,法院審理通常也是一個月,但如果案情重大複雜,或有其他法定情形上述期限可以延長。
逮捕,是指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和人民法院,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