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被繼承人死亡那一刻開始,遺產就可以進行繼承分割。
在我國,遺產繼承的方式分為如下四種:
遺囑繼承,即被繼承人在生前訂立遺囑,指定繼承人繼承自己的遺產。遺贈,即被繼承人生前訂立遺囑,將遺產贈與國家、集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遺贈扶養協議,即被繼承人與扶養人訂立協議,由扶養人負擔被繼承人生養死葬的義務,被繼承人的全部或部分財產在其死後轉歸扶養人所有。該方式主要出現在老人無人贍養的情況下。法定繼承,即在上面三種情況都不存在的情況下,法律根據親屬關係的遠近確定的遺產分配順序。如
從被繼承人死亡那一刻開始,遺產就可以進行繼承分割。
在我國,遺產繼承的方式分為如下四種:
遺囑繼承,即被繼承人在生前訂立遺囑,指定繼承人繼承自己的遺產。遺贈,即被繼承人生前訂立遺囑,將遺產贈與國家、集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遺贈扶養協議,即被繼承人與扶養人訂立協議,由扶養人負擔被繼承人生養死葬的義務,被繼承人的全部或部分財產在其死後轉歸扶養人所有。該方式主要出現在老人無人贍養的情況下。法定繼承,即在上面三種情況都不存在的情況下,法律根據親屬關係的遠近確定的遺產分配順序。如
遺產繼承在很多情況下都是不需要公證的。遺產繼承作為一種繼承方式在很多情況下都是不需要公證的,當然,如果需要公證的也可以到專門的公證機構去辦理。
【法律依據】
《遺囑公證細則》第3條規定,遺囑公證是公證處按照法定程式證明遺囑人設立遺囑行為真實、合法的活動。經公證證明的遺囑為公證遺囑。
房屋遺產繼承需要的手續及材料有:
1、繼承公證繼承公證需要帶兩個證明和兩個證件,到被繼承人所屬派出所開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
2、到死者所在單位(或者居委會、村委會)開具繼承人證明;
3、繼承人的身份證明;
4、被繼承的房產證或其他證明檔案。如果法定繼承人不只一個,而房產只過戶給其中一人的話,需要其他人的書面同意,表示放棄對房產的繼承。
5、被繼承人生前所立的遺囑(遺囑繼承的情況)。
6、到房產交易中心辦理房產繼承所需提交資料。房屋所有權證書;繼承公證;繼承人身份證及影印件;房屋所有權登記申請書(收件視窗領取)。
7、所需費用:繼承公證費繼承公證費按照繼承人所繼承的房地產評估價的2%或按照受益額的2%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