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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駕國有企業員工會被開除嗎

醉駕國有企業員工會被開除嗎

  根據《刑法》規定,醉駕構成危險駕駛罪,如果國企職工被判拘役或者緩刑,都是被追究刑事責任,用人單位可以按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六)項規定解除合同,但是解除合同,還是給予其他處罰,取決於用人單位。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醉駕國企職工是否會被開除

  醉駕國企職工是否會被開除取決於用人單位。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4、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醉駕複議成功還會被判刑嗎

  發起行政複議後,公安機關會重新鑑定,確定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如果醉駕複議成功了,車主被認定為酒駕,則不會被判刑。當然,車主還是要承擔法律責任的,要繳納一筆罰款,並被行政拘留。

  【法律依據】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133)條之一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拘役,並處罰金:

  (一)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

  (二)醉酒駕駛機動車的;

  (三)從事校車業務或者旅客運輸,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載客,或者嚴重超過規定時速行駛的;

  (四)違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定,運輸危險化學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在我國5年後案底消除

  在我國醉駕5年後案底不會消除,酒後駕駛一旦被查處,交警資訊平臺會終生記錄其違法行為,經學習重新恢復駕駛資格,再次飲酒駕駛均屬於二次酒駕。   吊銷駕駛證後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此前的酒駕違法資訊也不會消除。   根據《刑法》第133條規定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 ...

酒精含量140判刑

  血液酒精含量達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屬於醉酒駕駛機動車,構成危險駕駛罪,是會被判刑的,處拘役並處罰金。因此醉駕酒精含量140會判刑。   【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條規定,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6個月機動車駕駛證,並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   因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處 ...

取保候審出來判刑

  酒後駕駛人達到醉酒駕駛程度,涉嫌構成危險駕駛罪的,在取保候審後,是否會判刑坐牢,還得需要經過人民法院的審判,取保候審只是刑事強制措施,而非刑事責任。另外,刑事訴訟遵循的原則之一就是未經人民法院審判的,不得認定為犯罪。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七十七條,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犯罪嫌疑 ...

國企員工開除

  國企員工醉駕,涉及危險駕駛罪的,處被開除。   【法律依據】   依照《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第17條第二款規定,行政機關公務員依法被判處刑罰的,給予開除處分。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危險駕駛罪,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拘役,並處罰金:(一)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二)醉酒駕駛機 ...

民辦教師開除

  如果教師因為醉駕被追究刑事責任,根據我國《教師資格條例》第十九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撤銷其教師資格:   (一)弄虛作假、騙取教師資格的;   (二)品行不良、侮辱學生,影響惡劣的。   所以該教師被採取撤銷教師資格,必然不能擔任教師,須開除職務。   但是不必然就會撤銷資格 ...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開除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醉駕會被開除,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被依法判處刑罰的,給予降低崗位等級或者撤職以上處分。其中,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給予開除處分。行政機關任命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被依法判處刑罰的,給予開除處分。但是在實際中一旦涉嫌醉駕就會被開除。   根據《事業單位人員管理條例》規定,事業單位人員如果被 ...

公務員開除

  醉駕涉嫌危險駕駛罪,公務員因醉駕被依法判處刑罰的,會被開除。   若人民檢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訴決定的,或者人民法院作出有罪判決並免於刑事處罰的,可以不開除公職。   法律依據:《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第十七條:行政機關公務員依法被判處刑罰的,給予開除處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