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arch

關於第三份勞動合同續簽問題

關於第三份勞動合同續簽問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

  二、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

  三、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籤兩份勞動合同會查出來嗎

  會的,同時簽訂兩份勞動合同是違規行為。《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簽訂三年勞動合同注意事項有什麼

  注意事項如下:

  1、簽訂合同時,勞動者首先要弄清單位的基本情況;

  2、勞動者要弄清自己的具體工作,並在合同中表明工作的內容和具體地點;

  3、勞動報酬要定清楚,避免口頭約定;

  4、關於試用期的問題要特別注意;

  5、勞動報酬的支付方式與支付時間要明確。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十七條,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

  (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二)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三)勞動合同期限;

  (四)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六)勞動報酬;

  (七)社會保險;

  (八)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九)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


簽訂勞動合同後可以辭職嗎

  簽訂三年勞動合同後可以辭職,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

法律規定勞動合同續簽是幾年

  法律沒有對續簽的年限做出明確的規定,需要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協商一致即可,符合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應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規定,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

是否可以同時籤兩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是指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確立勞動關係,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   沒有明確禁止簽訂兩份合同,如果在用人單位同意且不影響工作任務完成的是可以同時簽訂兩份的。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 ...

勞動合同續簽通知時間是多久

  勞動合同期滿,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續訂勞動合同,並在勞動合同期滿前辦理續訂手續。最遲在合同期滿後一個月內通知續簽。因用人單位的原因未辦理終止或者續訂勞動合同手續,勞動者繼續在該用人單位工作,形成事實勞動關係的,視為勞動合同的繼續履行。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十條規定,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 ...

籤兩勞動合同違法嗎

  原則上不允許,《勞動合同法》第39條規定: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例外情形:《勞動合同法》保護的雙重勞動關係必須具備兩個條件:(1)非全日制用工;(2)後訂立的勞動合同 ...

如何簽好第一勞動合同

  簽好第一份勞動合同需要包含以下幾個方面的條款:勞動合同期限、工作內容、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勞動報酬、勞動紀律、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和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法律依據】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七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用人單位應當建立職工名冊備查。 ...

勞動合同續簽籤幾年

  勞動合同續簽可以簽訂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也可以簽訂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具體的可以由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協商。   【法律依據】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