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判決後不給付離婚財產怎麼辦
離婚判決後不給付離婚財產怎麼辦
根據《民事訴訟法》規定可知,當事人不履行生效判決書的,另一方當事人有權到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法律依據】
《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條:對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訴訟離婚判決後可以上訴嗎
離婚是指夫妻雙方透過協議或訴訟的方式解除婚姻關係,終止夫妻間權利和義務的法律行為。
訴訟離婚判決後可以上訴。一審判決離婚的,人民法院在宣告判決時必須告知當事人在判決發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結婚。第二審人民法院審理上訴案件可以進行調解。經調解雙方達成協議的,自調解書送達時起一審判決即視為撤銷。如果調解不成,二審法院可以作出判決,該判決為終審判決。
法律依據:
根據《婚姻法》第25條規定: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時,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離婚時男方不願分割財產怎麼辦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離婚時男方有財產不願意分割的,如果是夫妻共同財產時,雙方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問題。
【法律依據】
根據《婚姻法》第39條規定: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離婚判決後可重新訴訟嗎
判決不準離婚或調解和好的離婚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原告在6個月內有起訴的,不予受理,6個月以後再次起訴,可以受理;但被告不受限制,可以隨時起訴。
《民事訴訟法》第111條第7項規定,判決不準離婚和調解和好的離婚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原告在6個月內又起訴的,不予受理。 ...
離婚後不履行離婚協議書怎麼辦
離婚協議書是男女雙方關於人身關係、財產分割、子女撫養的合意,如果沒有欺詐、脅迫等行為,且雙方都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則離婚協議可以認定為雙方真實意思的表示,具有法律效力。
如果一方沒有履行協議中約定的義務,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對方履行離婚協議中約定的義務。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 ...
法院判決後不執行可以再起訴嗎
不能再次起訴,可以向執行法院申請進一步加強執行措施;可以主動配合法院執行,儘量查詢對方的財產線索,有利於判決結果實現。
拓展資料:
法院對案件的調解,在雙方簽訂調解協議之後,法院是以出具調解書作為結案標誌的。民事調解書,是指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的過程中,根據自願和合法的原則,在查清事實、分清是非的 ...
起訴離婚有一方不同意離婚怎麼辦
起訴離婚有一方不同意離婚的處理方式是第一次法院沒有判決離婚,過6個月後再起訴的,法院一般會判決離婚。
【法律依據】
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二條,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
離婚後男方不配合分割財產怎麼辦
離婚後男方不配合分割財產的方式是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如果沒有財產可供執行,法院也沒辦法,但可以要求對方制定還款計劃。對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
【法律依據】
根據《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條,對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 ...
男方同意離婚不肯分財產怎麼辦
1、離婚時,雙方有合法婚姻財產約定的,依約定。一方的特有財產歸本人所有。夫妻共有財產一般應當均等分割,必要時亦可不均等,有爭議的,人民法院應依法判決。
2、離婚財產分割即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是指離婚時依法將夫妻共同財產劃分為各自的個人財產。
現行《婚姻法》第17條到第19條明確了夫妻共同財產是在夫 ...
離婚後又復婚夫妻財產如何認定
根據《婚姻法》第十七條,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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