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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協議撫養費自願放棄可以嗎

離婚協議撫養費自願放棄可以嗎

  如果雙方當事人是真實的意思表示,是可以對撫養費作出處分的,可以主張撫養費,也可以放棄撫養費。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三十七條規定,離婚後,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關於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自願簽訂的離婚協議有法律效力嗎

  自願簽訂的離婚協議在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之後便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依據】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十四條,當事人達成的以登記離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協議離婚為條件的財產分割協議,如果雙方協議離婚未成,一方在離婚訴訟中反悔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該財產分割協議沒有生效,並根據實際情況依法對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簽訂離婚協議書後可以反悔嗎

  離婚協議書籤訂後,如果雙方辦理了離婚手續,就是有法律效力的,不能反悔的。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八條,離婚協議中關於財產分割的條款或者當事人因離婚就財產分割達成的協議,對男女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離婚撫養費強制執行

  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四十八條規定,對拒不執行有關扶養費、撫養費、贍養費、財產分割、遺產繼承、探望子女等判決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強制執行。有關個人和單位應負協助執行的責任。 ...

離婚協議有法律效力

  離婚協議只有經過婚姻登記機關登記的,才能發生法律效力。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八條規定,離婚協議中關於財產分割的條款或者當事人因離婚就財產分割達成的協議,對男女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

已經簽了離婚協議還可改

  男女雙方簽訂離婚協議書後,如果未辦理離婚登記的,可以協商更改協議書;如果協商不成的,不能單方變更,可以訴訟解決。   【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七十七條,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合同。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變更合同應當辦理批准、登記等手續的,依照其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

離婚協議可以重新簽訂

  離婚協議中關於財產分割的條款或者當事人因離婚就財產分割達成的協議,對男女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沒有特殊情況一般不能隨意要求變更。   但若存在法律規定的條件,協議離婚後則可以要求重新分配夫妻共同財產。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九條,男女雙方 ...

離婚協議打借條有效

  欠條或者借條只要是真實意思表示,並且不違反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在法律上是生效的,對方是可以要求歸還。有擔保的欠條和借條,在法律上更有保障。   【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一百九十六條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並支付利息的合同。   《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七條借款合同採用書面形式,但自 ...

離婚協議可以對抗債權

  離婚協議並不可以對抗債權。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十九條第三款規定: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

離婚協議遺失可以補辦

  離婚協議遺失是可以補辦的。只要拿著離婚證和自己的有效身份證或戶口本,到婚姻登記中心申請查閱離婚檔案,工作人員會把檔案調出來之後,根據其本人的申請,把曾經辦理離婚登記時,交給民政局的那份離婚協議書影印一份並加蓋公章就可以了。   【法律依據】   《婚姻登記條例》第十七條規定,結婚證、離婚證遺失或者損毀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