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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夫妻該怎麼處理小孩撫養問題

離婚夫妻該怎麼處理小孩撫養問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十七條【離婚後的子女撫養】離婚後,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關於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夫妻離婚孩子應該由誰撫養

  夫妻離婚,最重要的是對子女和財產問題作出適當處理。孩子由誰撫養?離婚後,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哺乳期後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三十六條離婚與子女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離婚後,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哺乳期後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

夫妻離婚的該怎麼領離婚證

  辦理離婚證的程式是:

  (1)當事人提交證件和證明材料;

  (2)婚姻登記員查驗相應證件和證明材料;

  (3)婚姻登記員詢問當事人的離婚意願以及對離婚協議內容的意願;

  (4)雙方自願離婚且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雙方填寫《申請離婚登記宣告書》,並在監誓人面前簽名;

  (5)夫妻雙方親自在離婚協議上簽名;婚姻登記員作監誓人,協議書夫妻雙方各一份,婚姻登記處存檔一份;

  (6)婚姻登記員對當事人提交的證件、申請離婚登記宣告書、離婚協議書進行審查,符合離婚條件的,填寫《離婚登記審查處理表》;

  (7)頒發離婚證。

  【法律依據】

  《婚姻登記條例》第十三條規定,婚姻登記機關應當對離婚登記當事人出具的證件、證明材料進行審查並詢問相關情況。對當事人確屬自願離婚,並已對子女撫養、財產、債務等問題達成一致處理意見的,應當當場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


離婚時如何處理夫妻共同債權問題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債權問題由夫妻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具體情況照顧女方和子女權益的原則進行判決。   最高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財產分割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二條第5項將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一方或雙方取得的債權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三十一條規定,離 ...

夫妻離婚債務怎麼處理

  關於夫妻離婚債務的處理可以參照《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的相關規定:   1、第23條的規定,債權人就一方婚前所負個人債務向債務人的配偶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但債權人能夠證明所負債務用於婚後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2、第24條還規定了債權人就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主張權利的,應當按 ...

離婚怎樣撫養孩子

  在孩子長大成人之前,兩個人要一起撫養孩子的費用,並履行為人父母的職責。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三十七條【離婚後的子女撫養】離婚後,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關於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 ...

夫妻離婚孩子怎麼辦

  夫妻離婚的孩子的撫養權可以有夫妻雙方協商撫養,如果不能協商解決的話,可以到法院起訴離婚。法院一般從有利於子女成長的角度確定撫養關係。   《婚姻法》第三十六條: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

離婚小孩撫養如何爭取

  離婚小孩撫養的爭取方式是:   1、雙方基本條件的取證   2、雙方父母基本條件的取證   3、孩子生活環境方面的取證   4、孩子的意見相當重要   一般,法院在處理撫養問題上,會認真聽取十週歲以上孩子的意見,並做筆錄入卷。在離婚前或離婚過程中,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使孩子願意隨自己生活是尤為重要的。   ...

離婚夫妻共同債權債務怎麼處理

  離婚夫妻共同債權債務的處理依據《婚姻法》第三十一條規定:離婚時,夫妻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女方和子女權益的原則判決。   《婚姻法》第三十二條規定: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以共同財產償還。如該項財產不足清償時,由雙方協商清償;協商不成時,由人民法 ...

夫妻離婚負債怎麼處理

  夫妻離婚負債屬於夫妻共同債務的,以夫妻共同財產來清償,共同財產不足以清償的,由夫妻雙方協商如何承擔債務償還責任,協商不成的,由法院判決。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的,由欠債一方自己承擔債務償還責任。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41條,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