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後房產證更名需要的材料有以下幾種:
1、關於房產分割的離婚協議書(協議離婚時);2、離婚財產歸屬協議,權利人一方申請登記的,需要提交經公證的離婚財產歸屬協議(協議離婚時);3、生效的法院判決書及影印件(訴訟離婚時);4、判決書中明確房產歸屬的可由權利人一方申請登記房產證(訴訟離婚時);5、離婚證及影印件;6、房產證;7、身份證明及影印件。
離婚後房產證更名需要的手續有以下幾步:
1、協議離婚,簽訂離婚協議書的到公證處辦理析產公證,如有離婚判決書的話無需辦理公證;2、到交易核心辦理轉繪;3、到房管局辦理免徵契稅申請;4、辦理析產登記手續並繳交50元登記費;5、取證。
《婚姻法》第三十九條規定,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一、協議離婚(離婚雙方協商一致)的,要辦理離婚後房產證更名,需要離婚雙方憑以下材料到當地房產交易中心辦理:
1、身份證(及影印件);
2、離婚協議書(離婚協議書須加蓋民政部門公章或民政檔案部門印章);
3、離婚證以及能說明屬婚後夫妻共有財產的資料;
4、房屋產權變更登記申請表;
5、房屋所有權證(含房屋共有權證)到當地房產交易中心辦理;
此外,如離婚協議書中未註明原婚姻登記時間,還須提供原結婚證明。
二、訴訟離婚(透過法院判決離婚)的,單方可以憑以下證件和材料到當地房產交易中心申請房產證更名手續:
1、身份證(及影印件);
2、生效的法院判決書以及能說明屬婚後夫妻共有財產的資料;
3、房屋產權變更登記申請表、房屋所有權證(含房屋共有權證)。
根據物權法定的原則,房屋產權證書上產權所有人登記的是夫妻兩個人的名字的話,一般會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根據我國《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的規定,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人民法院判決時,會依據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第二十條的規定,按以下情形分別處理:
(一)雙方均主張房屋所有權並且同意競價取得的,應當准許;
(二)一方主張房屋所有權的,由評估機構按市場價格對房屋作出評估,取得房屋所有權的一方應當給予另一方相應的補償;
(三)雙方均不主張房屋所有權的,根據當事人的申請拍賣房屋,就所得價款進行分割。
1、協議離婚,簽訂離婚協議書的到公證處辦理析產公證,如有離婚判決書的話無需辦理公證。
2、到交易核心辦理轉繪。
3、到房管局辦理免徵契稅申請。
4、辦理析產登記手續並繳交50元登記費。
5、取證。 ...
協議離婚房產證更名需要的手續是:
1、簽訂離婚協議書的到公證處辦理析產公證,如有離婚判決書的話無需辦理公證;
2、到交易中心辦理轉繪;
3、到房管局辦理免徵契稅申請;
4、辦理析產登記手續並繳交50元登記費;
5、按照規定領取房產證。
【法律依據】
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一條,男 ...
1、可以根據離婚協議上寫的更名。不過,按揭房屋過戶前必須付清銀行貸款。
2、根據我國《物權法》等法律的相關規定,房屋必須是在無法律糾紛、無規劃拆遷、無按揭的情況下才能辦理過戶。
3、一般來講,按揭房要過戶必須先付清銀行貸款。若暫時還不清貸款,離婚一方可以自己的名義向另一家銀行申請辦理轉按揭,將抵押 ...
雙方離婚,房產還在貸款中,不可以改房產名字。離婚時雙方對尚未取得所有權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權的房屋有爭議且協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決房屋所有權的歸屬,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判決由當事人使用。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 ...
視情況而定。一般來講,按揭房要過戶必須先付清銀行貸款。若暫時還不清貸款,離婚一方可以自己的名義向另一家銀行申請辦理轉按揭,將抵押在銀行的房產證解押出來後去辦房產證。《個人貸款管理暫行辦法》第十一條個人貸款申請應具備以下條件:(一)借款人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或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的境外自然 ...
可以分,因為在房產證上加名字等於購買方同意將房產視為夫妻共同財產,在離婚時可以要求分割,但是有名字不一定代表在分割時是按照五五分所分割。這要在分割時雙方有協議的話就按照協議所規劃的分割,如果沒有協議就要優先考慮雙方對房產的貢獻程度等等的因素,但是有種情況是房產證上沒有名字也可以分割例如:如果是婚前購房,房 ...
協議離婚房產證更名需要的手續有以下幾步:
(1)協議離婚,簽訂離婚協議書的到公證處辦理析產公證,如有離婚判決書的話無需辦理公證;
(2)到交易中心辦理轉繪;
(3)到房管局辦理免徵契稅申請;
(4)辦理析產登記手續並繳交50元登記費;
(5)取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