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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房產更名必需雙方到場嗎

離婚房產更名必需雙方到場嗎

  離婚後對於房產過戶要辦理離婚房產析產,並且離婚協議書或法院裁判文書需要對房屋所有權做明確約定,離婚房產析產是對離婚房產過戶免除徵契稅的證明。

  辦理完離婚房產析產後,才能到房管局或不動產登記中心辦理房產過戶手續。做離婚析產是否要求對方到場,要看當地的房管局或不動產登記局的政策規定。

  目前有些登記機關的規定是協議離婚一年內,如果做離婚析產,需要對方到場配合,如果超過一年,可以一方到場即可。如果是透過法院調解或判決的,對方不配合辦理房產更名的,可以直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以上是我的解答,希望能夠幫助到你,謝謝!

協議離婚房產公證在哪裡辦理嗎

  協議離婚房產公證的辦理地方如下:

  1、到公證處辦理析產公證;

  2、到交易中心辦理轉繪;

  3、到房管局辦理免徵契稅申請;

  4、辦理析產登記手續並繳交50元登記費。

  【法律依據】

  《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第六條婚前或者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當事人約定將一方所有的房產贈與另一方,贈與方在贈與房產變更登記之前撤銷贈與,另一方請求判令繼續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條的規定處理。

離婚法院會凍結雙方銀行卡嗎

  在離婚訴訟的過程中,法院不會主動採取凍結財產的措施。但是如果離婚的當事人提出申請財產保全的,法院可以依法進行,這一過程一般需要十五天。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100條規定,人民法院對於可能因當事人一方的行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決難以執行或者造成當事人其他損害的案件,根據對方當事人的申請,可以裁定對其財產進行保全、責令其作出一定行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為;當事人沒有提出申請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時也可以裁定採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採取保全措施,可以責令申請人提供擔保,申請人不提供擔保的,裁定駁回申請。

  人民法院接受申請後,對情況緊急的,必須在四十八小時內作出裁定;裁定採取保全措施的,應當立即開始執行。


父母欲離婚房產可以公證給女兒

  父母欲離婚房產可以公證給女兒,公民有處理自己財產的權利,夫妻雙方離婚時,只要雙方協商一致,是可以把房產給女兒的,可以辦理一個贈與的公證文書,然後去房管局辦理過戶。   【法律依據】   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 ...

離婚房產轉移後反悔可以

  離婚是指夫妻雙方透過協議或訴訟的方式解除婚姻關係,終止夫妻間權利和義務的法律行為。   離婚房產轉移後反悔不可以,根據《婚姻法》第八條,離婚協議中關於財產分割的條款或者當事人因離婚就財產分割達成的協議,對男女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因履行上述財產分割協議發生糾紛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第九條 ...

離婚房產法院可以強制執行

  離婚房產如果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院可以強制執行,但是如果房產是當事人生活必須,此時法院不能依法執行。   《民事訴訟法》第252條規定,對判決、裁定和其他法律文書指定的行為,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強制執行或者委託有關單位或者其他人完成,費用由被執行人承擔。 ...

夫妻離婚房產過戶給孩子要交稅

  夫妻離婚房產過戶給孩子時,並不需要交稅。離婚時,雙方可以在離婚協議書中,約定將房屋財產轉讓給未成年子女,這是法律不禁止的。法律還明確的規定了,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屬於夫妻關係存續期間的共有財產。由於夫妻財產權的分割,原共有權的產權歸屬於一方,是不動產共有權的變更,所以不需要繳稅。   法律依據:《婚姻法》 ...

夫妻離婚房產有孩子的

  夫妻離婚房產屬於雙方共同財產的,是沒有孩子的份額的。   【法律依據】   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

協議離婚房產做公證

  協議離婚不需要做析產公證,到民政部門打好離婚協議後,帶著身份證明、房權證、戶口本、離婚證、離婚協議、過戶確權審批表等材料到房管部門辦理,原夫妻間的過戶屬於共有財產變更,只要工本費,不需要交稅。   【法律依據】   《婚姻登記條例》第11條第3款,離婚協議是雙方當事人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 ...

可以進行起訴離婚房產強制分割

  離婚夫妻在離婚後發現還有財產沒有分割的,對方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財產行為的;或者在協議離婚後一方不履行離婚協議的,都可以向法院起訴要求分割財產。法院判決後,如果對方不按照判決分割財產,就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