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撫養費訴狀的主要內容為:
1、首部。寫起訴狀名稱。
2、正文。
(1)雙方當事人的基本資訊情況,原告監護人、代理人的基本資訊;
(2)案由,主要寫明對原告為何案件起訴;
(3)請求事項;
(4)事實與理由;
(5)主要證據及證據來源。
3、結尾。寫明致送機關及起訴人的簽名蓋章,並註明年、月、日。
4、附項。起訴狀的副本若干份,主要物證等。
離婚撫養費訴狀的主要內容為:
1、首部。寫起訴狀名稱。
2、正文。
(1)雙方當事人的基本資訊情況,原告監護人、代理人的基本資訊;
(2)案由,主要寫明對原告為何案件起訴;
(3)請求事項;
(4)事實與理由;
(5)主要證據及證據來源。
3、結尾。寫明致送機關及起訴人的簽名蓋章,並註明年、月、日。
4、附項。起訴狀的副本若干份,主要物證等。
不給撫養費的離婚協議需要在協議中明確寫明。離婚協議書首先要寫明當事人的身份資訊,然後雙方當事人離婚的理由和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最後還要註明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法律依據:
《婚姻登記條例》第十一條
辦理離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的結婚證;
(三)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
辦理離婚登記的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華僑、外國人除應當出具前款第(二)項、第(三)項規定的證件、證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還應當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證、身份證,華僑、外國人還應當出具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國際旅行證件。
離婚協議書應當載明雙方當事人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起訴孩子撫養費的起訴書應當包含以下內容:
原告(孩子)的姓名,身份證號,民族等資訊;
法定代理人(其母)資訊;
被告(其父)資訊;
訴訟請求:要求被告每月支付撫養費數額;
事實與理由;
所依據的相關法律規定;
落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