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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時夫妻按揭的房產怎樣分配

離婚時夫妻按揭的房產怎樣分配

  夫妻一方婚前以個人財產購買房屋並按揭貸款,婚前辦理了個人為所有權人的房產證,婚後雙方共同還貸,該情形下的房屋為一方個人財產,在離婚時另一方無權要求分割。如果是婚後購房進行離婚時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決房屋所有權的歸屬,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判決由當事人使用。

  【法律依據】

  《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第十條規定,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離婚時夫妻如何分割公司股權

  離婚時夫妻分割公司股權的方式是:

  1、屬於個人財產而不是夫妻共同財產的股權,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由此產生的收益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不分股權;

  2、股權屬夫妻共同財產,分割時視屬股份公司還是有限公司而採取不同辦法,對股份公司的股票以直接平均分割為基本原則。

  【法律依據】

  根據《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11條,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下列財產屬於婚姻法第十七條規定的“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1、一方以個人財產投資取得的收益;

  2、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

  3、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養老保險金、破產安置補償費。

離婚時對共有房產怎麼分割

  根據《婚姻法》和其他法律的有關規定,夫妻雙方離婚時對共有的房屋的分割應按照如下辦法進行:

  1、離婚時,夫妻的共有房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並照顧女方和子女權益的原則判決。

  2、夫妻共有的房產,原則上應均等分割,具體處理根據生產、生活的實際需要和財產的來源等情況也可以有所差別。

  3、對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應根據雙方住房情況和照顧女方或無過錯方等原則給一方所有。所有的一方給另一方應付款。

  4、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居住的房屋屬於一方所有,另一方以離婚無居住地為由要求暫住的,經查實可根據實際情況的需要給予暫住,但一般不超過2年。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三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離婚夫妻債務應該如何處理

  離婚時夫妻債務處理方式如下:   (一)一方婚前所負個人債務的,債權人不得向其配偶主張權利,除非能夠證明所負債務用於婚後家庭共同生活。   (二)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或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原則上應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但另一方能證明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的除外;能夠證明夫妻約定分別所有財產製, ...

妻子未出錢離婚可以分房產

  如果是男方婚前購買的且登記在男方名下,則女方不能分得房產;如果是婚後購買的,則即使是使用男方的收入購買,也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女方可以參與分割。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智慧財產權 ...

離婚夫妻股份分割怎麼作價補償

  離婚時夫妻股份分割作價補償的方式有:   1、持股配偶一方將本屬於另一方的股份折價後,以貨幣的形式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2、分割夫妻在公司內的共同財產,需要公司的全部淨資產及債權、債務的清算,評估公司的淨資產。   3、如果夫妻不能協商一致,由夫妻一方預付評估費用,或雙方各付一半評估費用。在訴訟過程中, ...

父母離婚孩子有權分配財產嗎

  父母的屬於夫妻共有,與他人沒有關係。父母離婚的,由父母之間協商處理或透過訴訟解決,子女成年與否都無權參與分割。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三十九條離婚時,夫妻的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

離婚按揭房產增值怎樣分割

  購房時,只有一方出資購買的,此房子屬於購房者的個人財產。不管是婚前購買,還是婚後購買,只要是個人財產購買的,都屬於一方個人財產。因此,由於房子的增值部分屬於房子價值的一部分,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按照個人財產不予分割。   如果購買的房屋是夫妻共同財產購買的,則房子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按照夫妻共同 ...

婚前夫妻財產離婚如何分配

  婚前夫妻財產離婚時的分配依據《婚姻法》第十九條規定: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十九條規定:婚姻法第十八條規定為夫妻一方所有的財產,不因婚姻關係的延續而轉化為 ...

夫妻離婚房產增值部分怎麼分

  夫妻離婚時房產增值部分的分法有以下幾種情況:   1、一方在婚前支付了全部房款,並且將房屋的產權登記在一方的名下的,而且婚前已經取得了房屋的產權證,房產的增值部分可以認定為房產方的個人財產;   2、一方在婚前支付首付款並且按揭貸款付完了全部的購房款,房屋的產權也是登記在自己名下的。婚後卻以夫妻共同財產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