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相關案例來看,離婚時嫁妝的處理問題需要看家長是在什麼時候陪送的,是婚前還是婚後。第一,如果是在結婚登記前陪送的嫁妝,應當認定為女方的婚前個人財產,在離婚時應當認定為由女方個人所有。第二,如果是在結婚登記後陪送的嫁妝一般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但雙方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
法律依據:
根據《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的規定,
婚後由父母一方出資為女兒購買的房產,產權登記在女兒的名下,視為對自己女兒的贈與,則該陪送的房產為女方的個人財產,離婚分割時不參與共同財產的分割。
根據相關案例來看,離婚時嫁妝的處理問題需要看家長是在什麼時候陪送的,是婚前還是婚後。第一,如果是在結婚登記前陪送的嫁妝,應當認定為女方的婚前個人財產,在離婚時應當認定為由女方個人所有。第二,如果是在結婚登記後陪送的嫁妝一般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但雙方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
法律依據:
根據《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的規定,
婚後由父母一方出資為女兒購買的房產,產權登記在女兒的名下,視為對自己女兒的贈與,則該陪送的房產為女方的個人財產,離婚分割時不參與共同財產的分割。
如果嫁妝是結婚登記之前給的,視為對自己子女的贈與,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如果是在結婚登記後給的,且父母沒有明確表示是對自己子女的單獨贈與的,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17條,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沒有房產證的房子不能過戶,《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規定,下列房地產,不得轉讓:
(一)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不符合法定條件。
(二)司法機關和行政機關依法裁定、決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產權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權的。
(四)共有房地產,未經其他共有人書面同意的。
(五)權屬有爭議的。
(六)未依法登記領取權屬證書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禁止轉讓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