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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時能否協商約定小孩輪流撫養

離婚時能否協商約定小孩輪流撫養

  離婚時能協商約定小孩輪流撫養,法院在判決孩子撫養權歸屬案件時,在有利於保護子女利益的前提下,雙方協議輪流撫養子女的,可予准許。輪流撫養只能由雙方協商確定,輪流撫養的行使必須按照法律規定或雙方約定的方式進行,除此之外的撫養行為都不受法律保護。

  【法律依據】

  根據《婚姻法》第三十六條,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時是否可以約定輪流撫養孩子

  根據我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條的規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離婚,並已經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而在處理孩子的撫養問題上,只要有利於保護子女利益,能使子女的身心健康成長,並不禁止離婚父母協商輪流撫養子女。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對此也做了明確規定,即“在有利於保護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雙方協議輪流撫養子女的,可予准許。”

  由此可知,離婚時,在處理孩子撫養的問題上,只要為了保護孩子的利益,可以約定輪流撫養孩子。

經濟適用住房離婚時能否分割

  1、婚姻關係存續期間購買並取得經濟適用房的為夫妻雙方共有財產。雖然經濟適用房尚未辦理產權證,但只要夫妻支付全部購房款的,購買的經濟適用房即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2、一方婚前申請購買經濟適用房,婚後雙方共同支付購房款的,為夫妻雙方共有財產;

  3、一方婚前申請購買並支付部分購房款,婚後夫妻交足購房款的,婚前所支付的購房款對應的房屋價值應當認定為一方個人財產,就補交房款對應的房屋價值應認定為夫妻共有財產;

  4、一方婚前購買並已支付全部購房款的為個人財產,房屋應當歸買受人所有,即此種情況下經濟適用房屬於夫妻個人財產。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十七條規定,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福利房在一方名下離婚能否分割

  福利房在一方名下,如果購買產權時是用夫妻共同財產購買的,則認定這套房子是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是可以分割的。   如果婚前用自己的積蓄透過使用權轉讓的方式取得了公房的使用權,在婚後將產權買下來,離婚時對原來為取得使用權轉讓款應當認定是一方的婚前個人財產,房產的餘額再作為夫妻共同財產來分割。   【法律依據】 ...

離婚能否返還“禮金”

  離婚時是可以返還彩禮的,但是需要一定的條件。   【法律依據】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條,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 ...

離婚妻子能否分得一半房產

  首先,關於房產分割雙方可以協商約定;其次,協商不成由法院判決。   1、婚後一方買房未貸款:仍為夫妻共有財產,在離婚時應當平均分割。   2、婚後一方貸款買房:雙方其所購房屋共同償還借款,該房為夫妻共有財產,在離婚時應當平均分割。   3、婚前一方買房未貸款:為一方個人財產,在離婚時無論是否取得房產證都不 ...

離婚財產小孩怎麼辦

  離婚後夫妻共同財產雙方均分,夫妻二人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若雙方對財產分割有約定的,應當按照雙方的約定分割財產。孩子是不參與雙方財產分配的,孩子的財產應當由孩子自行處理。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十九條規定: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 ...

離婚約定債務由一方承擔有效嗎

  夫妻協議離婚,即使在離婚協議中明確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的債務由一方承擔歸還,但是由於這種條款約定損害了債權人的利益,還有逃避債務之嫌,通常對債權人不產生法律效力,債權人可向任何一方索要債權,該協議只針對其夫妻間有效,如果不應承擔債務的一方替另一方償還了債務,可依據該離婚協議向另一方追償。   法律依據: ...

離婚撫養權能附條件嗎

  離婚時撫養權能附條件。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三十六條: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後,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哺乳期後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 ...

協議離婚可以約定子女共同撫養

  依據我國婚姻法的規定,透過協議的方式離婚的,男女雙方是可以在離婚協議書中約定子女由雙方共同撫養。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三十七條規定,離婚後,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關於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