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幹問題的解釋(二)》第十五條規定,夫妻雙方分割共同財產中的股票、債券、投資基金份額等有價證券以及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時,協商不成或者按市價分配有困難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數量按比例分配。
第十六條的規定,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財產中以一方名義在有限責任公司的出資額,另一方不是該公司股東的,按以下情形分別處理:
(一)夫妻雙方協商一致將出資額部分或者全部轉讓給該股東的配偶,過半數股東同意、其他股東明確表示放棄優先購買權的,該股東的配偶可以成為該公司股東。
(二)夫妻雙方就出資額轉讓份額和轉讓價格等事項協商一致後,過半數股東不同意轉讓,但願意以同等價格購買該出資額的,人民法院可以對轉讓出資所得財產進行分割。過半數股東不同意轉讓,也不願意以同等價格購買該出資額的,視為其同意轉讓,該股東的配偶可以成為該公司股東。
用於證明前款規定的過半數股東同意的證據,可以是股東會決議,也可以是當事人透過其他合法途徑取得的股東的書面宣告材料。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十六條規定: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財產中以一方名義在有限責任公司的出資額,另一方不是該公司股東的,按以下情形分別處理:(一)夫妻雙方協商一致將出資額部分或者全部轉讓給該股東的配偶,過半數股東同意、其他股東明確表示放棄優先購買權的,該股東的配偶可以成為該公司股東;(二)夫妻雙方就出資額轉讓份額和轉讓價格等事項協商一致後,過半數股東不同意轉讓,但願意以同等價格購買該出資額的,人民法院可以對轉讓出資所得財產進行分割。過半數股東不同意轉讓,也不願意以同等價格購買該出資額的,視為其同意轉讓,該股東的配偶可以成為該公司股東。用於證明前款規定的過半數股東同意的證據,可以是股東會決議,也可以是當事人透過其他合法途徑取得的股東的書面宣告材料。
離婚時夫妻分割公司股權的方式是:
1、屬於個人財產而不是夫妻共同財產的股權,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由此產生的收益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不分股權;
2、股權屬夫妻共同財產,分割時視屬股份公司還是有限公司而採取不同辦法,對股份公司的股票以直接平均分割為基本原則。
【法律依據】
根據《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11條,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下列財產屬於婚姻法第十七條規定的“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1、一方以個人財產投資取得的收益;
2、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
3、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養老保險金、破產安置補償費。
以夫妻共同財產購買的上市公司股票,直接分割股份的數量;特定期間內不可轉讓股票離婚時不進行分割,取得股票的一方給予另一方相應的經濟補償。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39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 ...
沒有房產證的房子不能過戶,《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規定,下列房地產,不得轉讓:
(一)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不符合法定條件。
(二)司法機關和行政機關依法裁定、決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產權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權的。
(四)共有房地產,未經其他共有人書面同意的 ...
公司股權分割的方式有:
一、直接轉讓。
依據《公司法》即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召開股東會並必須經過全體股東過半數同意;
2、不同意轉讓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出資,如果不同意購買該轉讓的出資,視為同意轉讓;
3、作為受讓人的夫妻一方必須具備公司章程中所規定的作為股東的條件……
二、 ...
如果是男方婚前購買的且登記在男方名下,則女方不能分得房產;如果是婚後購買的,則即使是使用男方的收入購買,也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女方可以參與分割。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智慧財產權 ...
1、婚後構成的房子,按夫妻共同財產分割。
2、婚前一方購買的且取得房產證的,屬於個人財產,不進行分割。
3、婚前辦理按揭支付首付,取得房產證,婚後共同還貸的,該房產婚後房屋增值部分及共同還貸的部分,除夫妻雙方另有約定外,應當視為夫妻共有財產平均分割。
4、婚前辦理按揭支付首付,還未取得房產證的 ...
離婚時,夫妻共同財產一般平均分配,原則上是一人一半,一方出軌另一方可能會適當多分財產。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三十九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婚 ...
《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第十條規定:“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