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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爭奪撫養權應該怎麼起訴

離婚爭奪撫養權應該怎麼起訴

  1、選擇受理法院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一條規定,起訴離婚應當在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以經常居住地為準。2、做起訴前的準備選好了受理法院,就要做起訴離婚前的準備。主要是準備以下書面材料:民事起訴狀(即離婚起訴書)、原告身份證明(戶口簿、身份證)、子女身份證明(出生證明、戶口簿、身份證)、婚姻關係證明(結婚證、婚姻證明、戶口簿)。3、準備好上面這些材料,向法院提交申請,然後等待開庭即可。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條,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並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並告知對方當事人。

離婚孩子撫養權應該歸誰

  《婚姻法》第三十六條第三款離婚後,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哺乳期後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

  一般而言,第一,兩週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

  第二、對兩週歲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隨其生活,主要考慮:經濟狀況、個人素質、生活環境、對子女的責任感、以及與子女的感情親密程度等來確定;

  第三、父母雙方對十週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隨父或隨母生活發生爭執的,應考慮該子女的意見。

起訴離婚孩子撫養權怎麼判

  起訴離婚孩子撫養權怎麼判,一般按照有證據證明能為子女提供更好的學習生活條件的一方,更容易得到子女的撫養權。根據《婚姻法》第二十九條第三款規定,離婚後,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哺乳期後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離婚女方想要孩子可以從照顧時間長短、生活環境、收入、家庭背景、良好的教育、孩子的年齡等等方面入手,收集有利的證據。


離婚孩子還沒一歲如何爭奪撫養權

  1、如果雙方共同協商一致的,可以簽訂協議書,由一方進行撫養。   2、如果協商不成的,而雙方撫養條件基本相同的情況下,本著有利於子女成長的原則,一般是由女方撫養的。   3、如果一方有傳染病的情況下,並且經過長期治療不能好轉的,子女撫養權一般歸無傳染病的一方。   4、如果對方有撫養的條件而不盡撫養義務的 ...

離婚爭奪兒子撫養權原則是什麼

  離婚爭奪兒子撫養權原則是一般根據有利於子女成長原則進行主要考慮以下因素:夫妻雙方的學歷、工作、收入、年齡、家庭環境、子女的年齡等。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   【法律依據】   根據《婚姻 ...

離婚撫養權再次爭奪條件有哪些

  離婚後撫養權再次爭奪條件依據《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16條規定: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支援。   (1)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的;   (2)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為,或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 ...

離婚子女的撫養權應該屬於哪一方

  雙方離婚時,子女撫養權的確定方法是:   根據《婚姻法》第三十六條規定,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離婚後,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哺乳期後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 ...

起訴離婚沒有證據應該怎麼辦

  如果屬於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證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審理案件需要的證據,可以申請人民法院調查收集。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三十二條規定,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 ...

離婚多久後可以再次爭奪撫養權

  離婚後再次爭奪撫養權是沒有時間限制的。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十六條的規定,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支援。   (1)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的;   (2)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 ...

爭奪撫養權起訴需要哪些材料

  爭奪孩子撫養權準備的材料能夠證明孩子由你撫養對孩子成長有利的所有證據,比如住房、收入、之前孩子一直由誰帶等。   【法律依據】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三條以及《婚姻法》第三十六條,一般按照有利於孩子的原則由法院判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