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方離婚時,子女撫養權的確定方法是:
根據《婚姻法》第三十六條規定,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離婚後,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哺乳期後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
一房二賣房子應該屬於哪一方,一方辦理過戶,另一方沒有過戶,房屋歸先辦理過戶一方所有。雙方均未辦理過戶未交房,房屋所有權歸已辦理預告登記的一方所有。雙方均未辦理過戶及預告登記手續,房屋歸先行實際佔有房屋的一方所有。
根據《合同法》第一百一十條的規定,出賣人對買受人不履行非金錢債務或者履行非金錢債務不符合約定的,在法律上或者事實上不能履行情況下,買受人不得要求履行。出賣人違反此種義務,即應承擔相應的法律後果。
根據《合同法》第五十一條規定:無處分權的人處分他人財產,經權利人追認或者無處分權的人訂立合同後取得處分權的,該合同有效。
一房二賣的產權應該屬於哪一方有以下幾種情況:
1、一方辦理過戶,另一方沒有過戶,房屋歸先辦理過戶一方所有;
2、雙方均未辦理過戶未交房,房屋所有權歸已辦理預告登記的一方所有;
3、雙方均未辦理過戶及預告登記手續,房屋歸先行實際佔有房屋的一方所有。
【法律依據】
根據《合同法》第一百一十條,出賣人對買受人不履行非金錢債務或者履行非金錢債務不符合約定的,在法律上或者事實上不能履行情況下,買受人不得要求履行。
員工加班的事實如果必須由單位提供的,則需要用人單位舉證。
【法律依據】
根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六條,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與爭議事項有關的證據屬於用人單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單位應當提供;用人單位不提供的,應當承擔不利後果。 ...
按照我國離婚管轄的規定,離婚一般去被告住所地法院。這是由於我國的離婚管轄一般採取“原告就被告”原則,也就是原告應當向被告住所地(也就是戶口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被告住所地的法院就是離婚管轄的法院。
但是如果被告住所地(也就是戶口所在地)與經常居住地(也就是離開戶口所在地到起訴時已經連續住了一年以上的 ...
離婚子女撫養權財產會的判決是撫養權可以雙方協商,一旦協商不成,則需由法院判決。法院判決撫養權歸屬,一般根據有利於子女成長原則進行;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法律依據】
根據《婚姻法》第三十六條,父母與子女間的關 ...
1、選擇受理法院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一條規定,起訴離婚應當在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以經常居住地為準。2、做起訴前的準備選好了受理法院,就要做起訴離婚前的準備。主要是準備以下書面材料:民事起訴狀(即離婚起訴書)、原告身份證明(戶口簿、身份證)、子女身份證明(出生證明、戶口簿 ...
《婚姻法》第三十六條第三款離婚後,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哺乳期後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
一般而言,第一,兩週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
第二、對兩週歲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隨其生活,主要考慮 ...
離婚時房屋的歸屬是:
1、婚後一方以個人財產出資買房,取得房產證的,應該屬於購房者一方的財產;
2、婚後一方以夫妻共同財產購房,不管房產證登記在哪方名下,該房產理應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3、婚後一方父母資助子女買房的,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視為只對自己子女的贈與,該房產認定為出資方子女的個 ...
婚後父母送的房子沒有明確指明歸一方所有,就算夫妻共同財產;明確指明歸一方所有,就是一方的個人財產。
根據《婚姻法》第二十二條,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的個人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當事人結婚後,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夫妻雙方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