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的訴訟費收費辦法,離婚案件爭議標的額在一萬元以下的,法院收五十元的訴訟費用;如果涉案金額在一萬元以上的,法院要加收1%的訴訟費。
在立案時出於省費用的考慮,有的當事人將爭議財產金額控制在一定範圍內,從而少收訴訟費。
但是如果法院一旦決定處理實際財產,通常會讓當事人補交訴訟費的。最終,法院會考慮雙方分得財產的多少,由雙方分擔訴訟費用。
目前,不同地方離婚案件律師費也是不同的,這個與各個地方發展的消費水平有關。同時,即使是同一個地方的律師,由於案件的一審、二審或涉案財產的情況也會導致律師費的不同。
提起離婚訴訟的條件是:
一、離婚訴訟的提起,必須是婚姻關係的一方當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訴訟當事人的身份提出離婚訴訟;
二、提起離婚訴訟的一方,必須與被告方具有合法夫妻關係,即雙方必須是合法配偶,其他關係不能提起訴訟離婚;
三、提起離婚訴訟的一方,必須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不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不能提起訴訟離婚;
四、提起離婚訴訟的一方,必須向人民法院提交離婚起訴狀及副本各一份,起訴書中要有明確的訴訟請求、事實、理由、財產的分割、子女的撫育及相關的證據;
五、夫妻共有財產的清單(含房產、股票、債券等);
六、原告應呈交能證明其與被告的合法夫妻關係的結婚證或夫妻關係證明書;
七、原告應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交離婚起訴狀。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三十四條規定: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期間、分娩後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女方提出離婚的,或人民法院認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不在此限。
離婚案件的訴訟費用包括:根據《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六條規定,當事人應當向人民法院交納的訴訟費用包括:(一)案件受理費;(二)申請費;(三)證人、鑑定人、翻譯人員、理算人員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發生的交通費、住宿費、生活費和誤工補貼。
訴訟離婚的手續:
第一,寫離婚起訴狀;
第二,準備訴訟需要的證據;
第三,拿著之前準備好的起訴狀2份,證據材料的原件和影印件2份,到被告戶籍所在地或雙方居住1年以上的住所地所在的基層法院起訴,到立案庭辦理相關手續;
第四,立案庭審查是否受理該離婚案件,並交納訴訟費用;
第五,法院受理了 ...
適用普通程式審理的第一審民事案件,期限為六個月。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九條規定,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
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 ...
離婚訴訟要收集的出軌證據有:
第一是“保證書”、“悔過書”等,婚外情調查突然被曝光,一方無奈之下寫下保證書、悔過書等表示悔改,這是婚外情的關鍵證據;
第二是嫖娼事件等,通常情況下會有警方介入,警方的筆錄將會成為重要證據;
第三是單位查實職工的婚外情後,有時會對其生活作風問題作出處理,作出處理的 ...
離婚是指夫妻雙方透過協議或訴訟的方式解除婚姻關係,終止夫妻間權利和義務的法律行為。
在離婚訴訟中當事人必須提出證據來支援自己的訴訟主張,這些證據包括:
1、能夠證明自己的離婚請求符合法律規定的證據;
2、如果對方有過錯的話,能證明對方過錯的證據;
3、證明夫妻雙方共同財產的證據;
4、 ...
離婚訴訟費用可以減免的情況是:
1、申請執行人民法院發生法律效力的離婚判決、裁定、調解書,申請執行費用不由申請人預交;
2、離婚案件中止訴訟、中止執行的,中止原因消除後恢復訴訟、執行的,不再交納案件受理費、申請費;
3、殘疾人無固定生活來源的;
4、最低生活保障物件、農村特困定期救濟物件、 ...
根據《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六條規定,當事人應當向人民法院交納的訴訟費用包括:
(一)案件受理費;
(二)申請費;
(三)證人、鑑定人、翻譯人員、理算人員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發生的交通費、住宿費、生活費和誤工補貼。
其中案件受理費的收費標準是:
根據《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十三條第(二) ...
我國的訴訟費用交納辦法規定,通常情況下,每件離婚案件要交五十元到三百元給法院。如果是關於財產分割的案件,總額在二十萬元內的,不用另外交錢。一旦超過二十萬元,那超過部分會按百分之零點五的比例交納。離婚訴訟費要原告在起訴時預交,法院審理後,訴訟費一般是敗訴方承擔的。如果雙方都有責任,那就雙方一起分擔。
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