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6條規定,在有利於保護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雙方協議輪流撫養子女的,可准許輪流撫養,只能由雙方協商確定,這是區別於一方直接撫養的重要標誌。一方直接撫養,既可以由雙方當事人約定,也可以由法院判決確定。但輪流撫養方式,目前僅允許雙方約定。
這主要是因為輪流撫養的適用,較一方直接撫養複雜得多,需要雙方當事人相互協調、配合。輪流撫養的行使必須按照法律規定或雙方約定的方式進行,除此之外的撫養行為都不受法律保護。
【法律依據】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6條規定,在有利於保護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雙方協議輪流撫養子女的,可准許輪流撫養,只能由雙方協商確定,這是區別於一方直接撫養的重要標誌。一方直接撫養,既可以由雙方當事人約定,也可以由法院判決確定。但輪流撫養方式,目前僅允許雙方約定。
這主要是因為輪流撫養的適用,較一方直接撫養複雜得多,需要雙方當事人相互協調、配合。輪流撫養的行使必須按照法律規定或雙方約定的方式進行,除此之外的撫養行為都不受法律保護。
根據婚姻法規定,在有利於保護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雙方協議輪流撫養子女的,可予准許。所以,離婚後孩子共同撫養是可以的。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三十六條規定,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
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後,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哺乳期後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父母對孩子有撫養義務,因此不撫養孩子是違法行為。
【法律依據】
根據《未成年人保護法》第十條,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創造良好、和睦的家庭環境,依法履行對未成年人的監護職責和撫養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