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離職,單位要求其簽訂保密協議,員工是可以拒絕的,但是員工如果從事的工作是知悉單位的商業秘密的,具有保密的義務,不可洩露。員工簽訂保密協議,如果合同中規定員工離職後在一定期限內不得從事相關職業,即競業限制,可以得到單位的經濟補償。但是如果員工違反了合同的規定,需要向單位賠償。
法律依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三條,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用人單位的商業秘密和與智慧財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
夫妻之間也可訂立借款協議。《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十六條規定,“夫妻之間訂立借款協議,以夫妻共同財產出借給一方從事個人經營活動或用於其他個人事務的,應視為雙方約定處分夫妻共同財產的行為,離婚時可按照借款協議的約定處理。”
三方協議是《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畢業研究生就業協議書》的簡稱,它是明確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三方在畢業生就業工作中的權利和義務的書面表現形式,能解決應屆畢業生戶籍、檔案、保險、公積金等一系列相關問題。
三方協議在畢業生到單位報到的時候、用人單位正式接收之後會自行終止的,也就是用人單位根據《勞動法》在與你簽訂勞動合同後,三方協議失效。
實習期可以籤三方協議,也可以籤勞動合同。
三方就業協議書不同於勞動合同。首先,三方就業協議書是國家教育部統一印製的,主要是明確三方的基本情況及要求。三方就業協議書制定的依據是國家關於高校畢業生就業的法規和規定。而勞動合同是受《勞動法》和《合同法》的限定和保護。勞動合同一經簽訂,就業協議的效力應當喪失。 ...
1、按國家要求,學校是不能強制你簽訂三方協議的,跟學校說明情況,你是準備去考研的,暫時不會工作,實在不行你可以到教育廳進行投訴。
2、三方協議:用人單位+學校+人才市場。缺一個公章,協議就不會生效。應屆畢業生在實習的時候,學校都會要求學生與單位簽訂三方協議,保障學生的權益。
3、協議要籤嗎——自己 ...
原因:
1、公務員執行的不是《勞動法》裡的薪酬等工資體系,因此無法用《勞動法》來約束公務員,一般公務員進入到國家單位裡,也不會與政府簽定第三方協議;
2、三方協議是《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畢業研究生就業協議書》的簡稱,它是明確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三方在畢業生就業工作中的權利和義務的書面表現形式,能 ...
我國勞動合同法對試用期要不要簽訂責任協議沒有作出規定,但即使在試用期,用人單位還是要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條,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 ...
往屆生找工作不需要簽訂三方協議,三方協議一旦簽署,就意味著大學生第一份工作就基本確定。大學生籤三方協議前,須認真檢視用人單位的隸屬,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一般都有人事接收權。三方協議是《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畢業研究生就業協議書》的簡稱,它是明確畢業生、用人單位和學校三方在畢業生就業工作中的權利和義務 ...
按原則上來說三方協議是要籤的。但如果自己找到比較好的單位,可以簽訂勞動合同而不是三方協議。【法律依據】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條,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 ...
母親代女兒簽訂借款協議的,如果女兒有出借授權委託書的,借款協議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如果沒有授權或者女兒沒有追認的,借款協議是無效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四十八條,行為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後以被代理人名義訂立的合同,未經被代理人追認,對被代理人不發生效力,由行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