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法中沒有規定離職後多久把工資結算完的規定,但是《工資支付暫行規定》中有規定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用人單位不予結清的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法律依據】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九條規定:勞動關係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
員工離職後按照規定,應當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
根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七條工資必須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日期支付。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應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資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實行周、日、小時工資制的可按周、日、小時支付工資。
第八條對完成一次性臨時勞動或某項具體工作的勞動者,用人單位應按有關協議或合同規定在其完成勞動任務後即支付工資。
第九條勞動關係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
法律並未具體規定拖欠的時間,通常情況下應該以勞動合同約定的日期為發放工資。約定日期沒有發放的就屬於未及時發放工資。只要是拖欠工資就可以去申請勞動仲裁。用人單位拖欠勞動者工資侵害了勞動者的合法權利。根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九條的規定,勞動關係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法律依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九條
用人單位違反國家規定,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拖欠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的,勞動者可以向勞動行政部門投訴,勞動行政部門應當依法處理。
按照法律規定,辭職時未支付的工資,應當在公司收到辭職申請並批准後即時發放。實務中,公司處於財務方面的便利,辭職所在當月工資,公司通常在規定工資發放日發放。就是說,在職的時候工資什麼時候發,辭職當月的工資也在通常工資發放日那一天發放。
公司遲發工資超過7天,且沒有正當理由的,屬於拖欠工資,公司除應當支付 ...
離職後公積金賬戶必須是封存狀態才能提取,一般公司在員工離職後一個月內會辦理該賬戶的封存,所以離職後一個月左右去提取比較合適。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25條規定,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儲存餘額的,所在單位應當予以核實,並出具提取證明。職工應當持提取證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 ...
《勞動法》沒有規定離職後多久把工資結算完的規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中有規定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用人單位不予結清的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50條,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 ...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合同時一次性結清工資,工資應當支付到離職之日止。《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九條:勞動關係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 ...
辭退後最晚一個月內支付工資,原則上被辭退後應該在解除勞動關係時結清工資。
若逾期不支付的就屬於拖欠行為,員工在與用人單位協商無果後可以向勞動監察部門尋求幫助。
《工資支付暫行條例》第9條:勞動關係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法律依據:《勞動合同 ...
不管是什麼公司,離職的工資都應該在下個月的發薪日支付離職員工應付的薪水,如果沒有收到應得的工資,可以進行投訴,具體的情況可以參考下面的內容。
1、員工正常離職,工資應當在下個月的發薪日支付,離職當月一般是不能再次進入該公司。在次月可以再次入職,在法律上並沒有規定員工離職後合適才能再次入職,只要員工和單 ...
離職,是指職工離開原職務和原工作單位的勞動法律制度。
1、員工離職之後,一般情況下需要在離職後的次月才能再次入職。
2、如果員工非正常離職,那麼就不一定。
2、如果員工當月還有工資和考勤計算,那麼當月入職會覆蓋掉當月前面的考勤記錄,所以當月內是無法再次入職的,也就是說離職兩個月後是可以再次入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