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時計酬為主,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小時,每週工作時間累計不超過二十四小時的用工形式。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72條:非全日制用工小時計酬標準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規定的最低小時工資標準。非全日制用工勞動報酬結算支付週期最長不得超過十五日。
非全日制用工勞動報酬結算支付週期最長不得超過十五日。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68條,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時計酬為主,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小時,每週工作時間累計不超過二十四小時的用工形式。
《勞動合同法》第69條,非全日制用工雙方當事人可以訂立口頭協議。從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勞動者可以與一個或者一個以上用人單位訂立勞動合同;但是,後訂立的勞動合同不得影響先訂立的勞動合同的履行。
《勞動合同法》第72條,非全日制用工小時計酬標準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規定的最低小時工資標準。非全日制用工勞動報酬結算支付週期最長不得超過十五日。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時計酬為主,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小時,每週工作時間累計不超過二十四小時的用工形式。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69條:非全日制用工雙方當事人可以訂立口頭協議。從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勞動者可以與一個或者一個以上用人單位訂立勞動合同;但是,後訂立的勞動合同不得影響先訂立的勞動合同的履行。
工資總額由下列六個部分組成,具體如下所述:
1、計時工資:是指按計時工資標準(包括地區生活費補貼)和工作時間支付給個人的勞動報酬。
2、計件工資:是指對已做工作按計件單價支付的勞動報酬。
3、獎金:是指支付給職工的超額勞動報酬和增收節支的勞動報酬。
4、津貼和補貼:是指為了補償職工特殊或額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的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1、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2、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3、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
非全日制用工不是必須簽訂勞動合同。非全日制用工雙方當事人可以訂立口頭協議。從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勞動者可以與一個或者一個以上用人單位訂立勞動合同;但是,後訂立的勞動合同不得影響先訂立的勞動合同的履行。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七十二條規定,非全日制用工小時計酬標準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規 ...
非全日制用工轉c,需要和企業協商簽訂勞動合同,約定雙方的權利義務。才能夠有機會轉成全日制用工。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時計酬為主,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小時,每週工作時間累計不超過二十四小時的用工形式。
在非全日制用工的情況下,小時工資標準是用人單位按雙方約定的工資標準支 ...
非全日制用工有休息日,非全日制用工與全日制用工一樣,都受到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的調整。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六十八條,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時計酬為主,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小時,每週工作時間累計不超過二十四小時的用工形式。 ...
特殊人員的工資支付是指學徒工、熟練工、大中專畢業生的工資支付和新就業的復員的工資待遇以及受處分後人員的工資支付。學徒工、熟練工、大中專畢業生在學徒期、熟練期、見習期、及轉正定級後的工資待遇由自主確定。
【法律依據】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五條:工資應當以法定貨幣支付。不得以實物及有價證券替代貨幣支 ...
一個工資支付週期內是從上一次應該領到工資的時候開始,到這次應該發工資的時候為止。比如月薪,每月15日發的話,就是從上個月15日到這個月15日,這一個月的時間。
一個工資支付週期是指用人單位按規定支付勞動者工資的時間間隔。實行月薪制的,一個工資支付週期為1個月,實行周、日工資制的,一個工資支付週期為1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