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全日制用工有休息日,非全日制用工與全日制用工一樣,都受到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的調整。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六十八條,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時計酬為主,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小時,每週工作時間累計不超過二十四小時的用工形式。
只有全日制研究生才有資格申請,因此非全日制研究生是不能享受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的,但是有一些院校為了招到更好的在職生源,也為在職攻讀研究生的人員設定一些獎學金,減輕學員支付在職研究生學費的壓力;很少有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院校為在職學員設定獎學金,一般情況下學費都是報考者自費,當然也有一部分單位給予學費報銷,這以學員所在單位的具體規定為準。
非全日制用工要注意的有:
1、雙方當事人可以訂立口頭協議。從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勞動者可以與一個或者一個上用人單位訂立勞動合同,但是,後訂立的勞動合同不得影響先訂立的勞動合同的履行;
2、非全日制用工雙方當事人不得約定試用期;
3、非全日制用工小時計酬標準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規定的最低小時工資標準。
【法律依據】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七十一條,非全日制用工雙方當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隨時通知對方終止用工。終止用工,用人單位不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有意義,20世紀80年代,國家的工作重心逐漸轉移到經濟建設上來。由於歷史的原因,我國高層次專門人才嚴重短缺。為此,國家決定發展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經過三十多年的發展,我國的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已經形成規模龐大、型別多樣、科類繁多、層次豐富的喜人局面,為國家的現代化建設大量地輸送了亟需的各類人才,所以說,非全 ...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時計酬為主,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小時,每週工作時間累計不超過二十四小時的用工形式。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69條:非全日制用工雙方當事人可以訂立口頭協議。從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勞動者可以與一個或者一個以上用人單位訂立勞動合同;但是,後訂立的勞動合同 ...
1、有。
2、根據民法規定:年滿16週歲,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屬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看出:凡年滿16週歲,就可以從事勞動了,至於用工年齡不得超過多少歲,法律只規定了退休年齡,用人單位與其招用的已經依法享受養老保險待遇或領取退休金的人員發生用工爭議,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按 ...
非全日制用工不是必須簽訂勞動合同。非全日制用工雙方當事人可以訂立口頭協議。從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勞動者可以與一個或者一個以上用人單位訂立勞動合同;但是,後訂立的勞動合同不得影響先訂立的勞動合同的履行。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七十二條規定,非全日制用工小時計酬標準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規 ...
非全日制用工的,可以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可以採用口頭的形式確定勞動關係的建立。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六十九條:非全日制用工雙方當事人可以訂立口頭協議。
從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勞動者可以與一個或者一個以上用人單位訂立勞動合同;但是,後訂立的勞動合同不得影響先訂立的勞動合同的履行。 ...
非全日制用工不是必須以小時算錢。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時計酬為主,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小時,每週工作時間累計不超過二十四小時的用工形式。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六十八條,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時計酬為主,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小時 ...
用工合同到期用人單位不續簽有補償。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滿的;
(二)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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