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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正常離職社保怎麼辦

非正常離職社保怎麼辦

  不管什麼原因離職,原單位都會在次月停交,如果幾個月後才找到工作,直接轉到新的公司就可以了。如果是在同一個社會保險統籌地區重新開通個人社會保險賬戶的,由新的工作單位為您辦理登記並直接接續之前的社會保險關係,無需辦理轉移。只有跨社會保險統籌地區工作的,社會保險才需要辦理轉移,在新的統籌地區開設新的社會保險賬戶後,去原社會保險機構辦理轉出手續,然後憑轉出證明和材料去新的社會保險機構辦理轉入手續,接續前後的社會保險關係。社會保險一般以設區的市、地級及以上行政地區作為單位統籌地區,縣、縣級市和市轄區一般不是獨立的統籌地區,所以在同一城市工作,一般只是進行社會保險關係接續,不涉及社會保險關係轉移問題。

  法律依據:

  《社會保險法》第四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諮詢等相關服務。個人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有權監督本單位為其繳費情況。

社保辦了但是沒辦社保卡怎麼辦

  1、公司交了社保但是自己沒有去銀行辦理社保卡,只需要去社保局辦理社保卡即可可。

  2、社保卡可以本人攜帶身份證或者單位統一辦理申領,辦理地點是社會保險事務中心(社保局)。另外,社保卡可以詢問單位的人事,因為員工享有知情權。

  3、只要設立了社保賬戶就可以交錢進去的,繳納社保跟是否有社保卡沒有直接關係。社保卡製作需要一定的時間,所以現實情況是社保交了以後才能領取到社保卡。

  4、符合申領條件的人員可以透過電話向申領網點預約或直接前往街道(鎮)社會保障卡申領服務網點申請辦理社會保障卡。申領時需攜帶身份證、戶口簿、申領表(集體戶口市民需要攜帶戶籍所在地警署或派出所開具的戶籍證明)等相關資料 。

非正常離職的後果是什麼

  非正常離職離職是指勞動者終止勞動關係時不履行解除手續,擅自出走離崗,或者解除手續沒有辦理完畢而離開單位。

  根據《勞動法》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對非正常離職的職工可按曠工處理,給予除名。按照國家規定,非正常離職的勞動者不享受任何待遇(企業將有權停止繼續繳納自離職工的社保及公積金)。


離職需要哪些手續

  離職手續:需提前一個月提出書面辭職申請;經總經理、董事長批准後,人力資源部通知部門領導安排工作交接;人力資源部同財務部辦理保險清算,進行保險減員手續;人力資源部到工資結算日發放工資;辦理勞動合同終止手續並給開出《解除勞動合同證明》。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 ...

勞動者自動離職社保怎麼辦

  勞動者自動離職的,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如果單位不辦理保險關係轉移等事項,勞動者可就此事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仲裁申請。法律依據: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37條規定:“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 ...

離職社保怎麼處理斷了怎麼續交

  辭職後若是及時找到工作,可以在新公司再次繳納,若是沒有找到新工作,3個月後你的社保會出現斷繳的情況,此時,建議到社保局繳納,或者社保代繳公司幫忙繳納,以免社保斷了帶來更多的麻煩。 ...

月中離職社保誰來承擔

  員工離職當月,原單位應當按照正常情況為其參保繳費,並自次月起暫停繳費。自次月起(含次月)當事人可以將其轉為靈活就業人員社保繼續參保繳費,或者轉入新單位繼續參保繳費,屆時前後繳費時長、個人賬戶餘額累計計算。 ...

員工離職社保怎麼處理

  1、沒有找到新工作的。對於沒有找到新工作的使用者來說,可以將職工社保轉為自己個人續繳,從單位的賬戶轉移到自己的賬戶上,當然,這種情況下不同地區不同單位可能會有不同的處理方式。   2、立馬加入新工作的。如果在離職之後馬上找到新的單位工作,是可以辦理轉移手續的,由新單位續保,其費用自然也是由新單位承擔即可。 ...

月中離職社保公司還給交嗎

  我國法律規定,對於月中離職社保公司應該繳納。只要這個月裡員工還在公司單位上班,單位就有義務去為員工繳納保險。對於不給繳納的,可以直接去社保中心進行舉報,然後要求公司補上保險。當然也可以仲裁要求補上保險,這些都會被支援的。員工離職的那個月,原單位應該按照平常情況為其參保繳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 ...

現在有社保得了信用卡嗎

  辦理信用卡提供社保只是一項輔助材料,必須要提供工作證明或收入證明、或其他財力證明等資料才能申請。   辦卡條件:   1、年滿18週歲;   2、持有有效身份證;   3、無不良信用記錄;   4、有工作證明及蓋有單位財務章的收入證明;   5、其它財力證明,如房產、汽車、股票、債券等;   6、社保證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