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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約合同的理解及實務區分

預約合同的理解及實務區分

  1、預約合同是訂立本約合同的合同,在裁判實踐中判斷本案合同究竟是預約還是本約,不能僅看形式、名稱,要看當事人意思表示的內容。預約合同中往往約定了本約合同的買賣標的、價款等條件,如房屋買賣預約,已經約定了買哪個單元、哪套房子,約定了總價或者計價標準,如每平方米幾千元。

  2、關鍵的區別標準是:交貨付款的義務是否直接發生?如果直接發生交貨付款義務,是買賣合同本約;不直接發生,需要一箇中間環節(另外訂立一個合同),依據另外訂立的合同發生交貨付款義務,就是預約。

海上貨物運輸合同的種類怎麼區分

  國際海上貨物運輸合同主要有海上貨物運輸協議或總合同、班輪運輸合同和航次租船合同三類:

  (1)海上貨物運輸協議或總合同,此類合同適用於大宗貨物運輸。

  (2)班輪運輸合同,這種合同大多是以提單的形式表現和證明的,因此,件雜貨運輸又被稱做提單運輸。

  (3)航次租船合同,航次租船合同主要用於不定期船運輸。

  【法律依據】

  根據《水路貨物運輸合同實施細則》規定,大宗物資運輸,可按月簽訂貨物運輸合同。

  對其他按規定必須提送月度託運計劃的貨物,經託運人和承運人協商同意,可以按月簽訂貨物運輸合同或以運單作為運輸合同。

  零星貨物運輸和計劃外整批貨物運輸,以貨物運單作為運輸合同。

什麼是預約合同

  根據《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五條的規定,當事人約定在將來一定期限內訂立合同的認購書、訂購書、預訂書等,構成預約合同。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將《民法典》的出臺首次將預約合同作為法條正式規定,並擴大了預約合同的涵蓋範圍。


預約合同違約責任有哪些

  買賣預約一方當事人構成違約的責任有:採取補救措施,賠償損失,承擔違約金等。   《買賣合同司法解釋》第二條規定,當事人簽訂認購書、訂購書、預訂書、意向書、備忘錄等預約合同,約定在將來一定期限內訂立買賣合同,一方不履行訂立買賣合同的義務,對方請求其承擔預約合同違約責任或者要求解除預約合同並主張損害賠償的,人 ...

房屋買賣預約合同公證效力如何

  房屋買賣預約合同公證之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法律依據】《公證法》第三十六條規定,經公證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法律意義的事實和文書,應當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但有相反證據足以推翻該項公證的除外。 ...

預約合同和本約合同的區別

  預約合同和本約合同的區別有:   1、預約合同是諾成合同,不受要物約束,強調當事人主觀意志在合同成立中的決定作用。而本約一般則受要物約束,交付是合同履行的重要內容;   2、簽訂預約合同的目的是訂立本約,由於本約所約定的義務是合同義務則直接具備履行內容。   法律依據:   根據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 ...

房屋買賣預約合同是否有效

  房屋買賣預約合同有效。合同實質內容具備合同成立、生效的法律要件,就是一份有效的合同,就應當受法律保護。對合同沒有必要作“預約”、“本約”效力的區分,所以房屋買賣預約合同是有效的。   【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52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   (一)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 ...

違反預約合同的法律後果是什麼

  當事人約定在將來一定期限內訂立合同的認購書、訂購書、預訂書等,構成預約合同。違反預約合同的,合同當事人應當承擔違約責任,而並非締約過失責任。   【法律依據】   根據《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五條第二款規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預約合同約定的訂立合同義務的,對方可以請求其承擔預約合同的違約責任。 ...

合同理解歧義有效嗎

  有效。理解上有歧義不影響效力。   合同是當事人或當事雙方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關係的協議。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廣義合同指所有法律部門中確定權利、義務關係的協議。狹義合同指一切民事合同。還有最狹義合同僅指民事合同中的債權合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85條:合同是當事人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 ...

擔保合同漏洞欺詐該怎樣去防範

  可以透過下列措施防範:   1、充分注意抵押財產的合法性。注意抵押物是否為法律禁止流通物,是否為根本不能變賣的物品,抵押人是否擁有抵押物的所有權。   2、對保證人的資格進行認真考察。   3、注意抵押財產的真實性。抵押財產要是在此之前沒有設定過抵押,抵押的價值沒有超過抵押財產自身的價值。   【法律依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