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準時發工資的處理方式:
1、先與公司主要負責人進行溝通協商,搞清楚拖欠或不發工資的原因,再選擇合理的方法去處理。
2、如果協商不成,保留好所有能夠證明與這個單位存在勞動關係的證據,比如工作牌、工資卡、考勤記錄、單位給交的保險等,然後可以向當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舉報或者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
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用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我國《工資支付暫行規定》規定,勞動關係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所以,用人單位規定員工自離不予結算工資的做法是違法的。
國慶來假期不上班,用人單位也源要支付法定假日工資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五十條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第五十一條勞動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喪假期間以及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
用人單位不按月及時支付工資時,員工可向當地勞動及社會保障部門反映此事,或者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起仲裁。
【法律依據】
根據《勞動法》第五十條,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
公司不給發工資可以先和公司老闆協商決定,協議不成的應當向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勞動監察部門投訴,對於處理結果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員工需要提供勞動合同,如果沒有簽訂勞動合同,還可以收集其他證明勞動關係確實存在的證據,例如:同事證人證言、工作制服、工作牌等,要求公司賠付雙倍工資。
法律依據
...
如果用人單位不發工資或者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因工資支付發生勞動爭議的,當事人可依法向勞動爭議仲裁機關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八條:各級勞動行政部門有權監察用人單位工資支付的情況。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行為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支付勞動者工資 ...
單位不按時發工資可以採取下列方式:
1、首先與單位協商溝通,如果協商不成的,可以向當地勞動執法監察大隊投訴。
2、可以向法院申請支付令。
3、可以到當地勞動行政部門申請勞動仲裁,透過勞動仲裁下達的裁決書,向單位索賠,如果還不賠,可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4、如果勞動仲裁不予受理或者仲裁不公,還 ...
公司沒辦入職,屬於不和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的情形,加上不發放工資,屬於違法行為,勞動者可以依法提出勞動仲裁申請。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
辭職公司不給發工資可以到到勞動行政部門舉報。
【法律依據】
根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九條,用人單位違反國家規定,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拖欠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的,勞動者可以向勞動行政部門投訴,勞動行政部門應當依法處理。 ...
工廠不發工資,110一般不管。工廠不發工資屬於勞動爭議糾紛,勞動者可以依法向勞動爭議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也可以依法向勞動保障監察機構投訴,還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
法律依據:
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四十七條之規定,要求用人單位支付,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其標準為按勞動者在本單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