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合同無效從合同必然無效。
【法律依據】
《擔保法》第五條規定,擔保合同是主合同的從合同,主合同無效,擔保合同無效。擔保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
擔保合同被確認無效後,債務人、擔保人、債權人有過錯的,應當根據其過錯各自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主合同是不以他種合同的存在為前提,不受其制約而能獨立存在的合同。
主合同與從合同的關係是:由於從合同要依賴主合同的存在而存在,所以從合同又被稱為"附屬合同"。從合同的主要特點在於其附屬性,即它不能獨立存在,必須以主合同的存在並生效為前提。主合同不能成立,從合同就不能有效成立;主合同轉讓,從合同也不能單獨存在;主合同被宣告無效或被撤銷,從合同也將失去效力;主合同終止,從合同亦隨之終止。主、從合同是相對而言的,沒有主合同就沒有從合同,沒有從合同,也就無所謂主合同。儘管主合同的存在並生效將直接影響到從合同的成立及效力,但從合同不成立或失效,一般並不影響到主合同的效力。
《擔保法》第五條擔保合同是主合同的從合同,主合同無效,擔保合同無效。擔保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
在借款合同中,借款合同就是主合同,抵押合同就是從合同。
從合同與主合同具有成立上的從屬性、效力上的從屬性、內容上的從屬性、以及轉讓上的從屬性和消滅上的從屬性。
成立上的從屬性就是說,從合同成立必須依附於主合同成立,效力的從屬性就是從合同要具有效力,首先得保證主合同也就是借款合同必須有效才行。內容上的從屬性同上。轉讓上的從屬性和消滅上的從屬性也是效率上一致。必須是附屬於在主合同就是借款合同上,主合同如果無效,消滅或者說主合同已經履行完了,那麼這個抵押合同也就是從合同也就一併無效消滅。
【法律依據】
根據《民法典》第388條規定:擔保合同是主債權債務合同的從合同。主債權債務合同無效的,擔保合同無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在主合同無效的情況下,補充合同的效力問題,需要區分不同的情況。
1、如果主合同已經實際履行,主合同及補充協議均有效;
2、主合同尚未生效,補充協議內容可獨立履行的,補充協議有效;
3、不能獨立履行的,效力待定。
【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六十一條規定,合同生效後,當事人就質量、價款或者 ...
無效勞動合同的法律後果如下:
(1)勞動關係歸於消滅。
(2)勞動者已付出勞動的,用人單位應支付報酬。
(3)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賠償責任。
(4)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合同被確認無效以前的各項福利待遇。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八條勞動合同無效後勞動報酬的支付,勞動合同被確認 ...
合同無效是指不符合法律規定的要件的合同,不能產生合同的法律效力的合同是無效合同,民間借貸合同也存在無效的情形。
根據2015年《民間借貸司法解釋》明確規定了四種具體情形:
(1)套取金融機構信貸資金又高利轉貸給借款人,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應當知道的;
(2)以向其他企業借貸或者向本單位職工集資 ...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25條規定,下列勞動合同無效或者部分無效:
(一)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的;
(三)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
對勞動合同的無效或者部分無效有爭議的,由 ...
擔保合同,是為主債務合同而設立的合同,是為了保證債務的順利履行,如果債務不能順利履行的,擔保權人可以實現自己的擔保權。那麼,債務合同無效擔保合同還有效嗎
擔保合同無效時,只能產生締約過失責任,責任範圍的確定取決於債權人因擔保合同無效所造成的損失、擔保人和債權人對無效合同的過錯程度等因素。
具體區分 ...
無效勞動合同的原因有:
1、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2、用人單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的;
3、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
【法律依據】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下列勞動合同無效或者部分無效:
1 ...
合同無效指已成立的合同,缺少有效要件,在法律上不會按照當事人之間的合約賦予法律效力。當遇到無效和同時,會涉及到以下合同的處理方式,
1、返還財產,是指合同當事人在合同被確認為無效或者被撤銷以後,對已經交付給對方的財產,享有返還財產的請求權,對方當事人對於已經接受的財產負有返還財產的義務。
2、 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