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產權年限是從開發商獲得土地使用證時開始的。
【法律依據】
根據《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12條規定:
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
1、居住用地70年;
2、工業用地50年;
3、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50年;
4、商業、旅遊、娛樂用地40年;
5、綜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二手房產權年限是從開發商獲得土地使用證時開始的。
【法律依據】
根據《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12條規定:
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
1、居住用地70年;
2、工業用地50年;
3、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50年;
4、商業、旅遊、娛樂用地40年;
5、綜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1、關於房子產權年限的演算法存在著一定的誤區,很多人認為是從購買房屋的日期算起,其實,房屋產權年限的計算應該從開發商拿地時間算起。
2、舉個例子,開發商2015年拿地,2016年商品住宅建成,2017年小張買下房子並取得產權,2018年小張將房產賣給小李,小李獲得該房產權。那麼小李入手這套房子時,房屋產權年限還剩67年,房屋產權到期時間是2015+70=2085年。
3、準確的說,這個年限是指土地年限,當你的土地年限到達使用期時,相關部門就會你的房子重新進行測量評估,若房子能繼續使用,那產權人只需繳納相應的土地出讓金即可,若不能使用,則要做出相應賠償。
二手房產權年限最長是70年,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居住用地70年;工業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50年;商業、旅遊、娛樂用地40年;綜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法律依據】
根據《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規定,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居住用地70年;工業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50年;商業、旅遊、娛樂用地40年;綜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