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法律行為和有法律意義的文書、事實經過公證證明,國家證明它的真實性、合法性,即產生法律上的證據效力。
人民法院審理案件中,如果在收集、調查證據時涉及某項文書,而這項文書業經公證證明,即應確認其效力,可以直接採證。但有相反證據足以推翻公證證明的除外。
【法律依據】
根據《公證法》第二條規定,公證是公證機構根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申請,依照法定程式對民事法律行為、有法律意義的事實和文書的真實性、合法性予以證明的活動。
任何法律行為和有法律意義的文書、事實經過公證證明,國家證明它的真實性、合法性,即產生法律上的證據效力。
人民法院審理案件中,如果在收集、調查證據時涉及某項文書,而這項文書業經公證證明,即應確認其效力,可以直接採證。但有相反證據足以推翻公證證明的除外。
【法律依據】
根據《公證法》第二條規定,公證是公證機構根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申請,依照法定程式對民事法律行為、有法律意義的事實和文書的真實性、合法性予以證明的活動。
二手房買賣合同公證流程如下:
(一)買賣雙方共同向公證處提出公證申請;
(二)公證員根據當事人提交的證明材料進行審查;
(三)公證員通知當事人填寫《房屋買賣合同公證申請表》;
(四)公證員受理申請後首先重點審查當事人之間的買賣契約;
(五)公證員根據買賣雙方的實際情況以及買賣合同按照《公證程式規則》的要求分別與買賣雙方談話並且製作談話筆錄;
(六)公證員對交易的各個相關環節進行調查;
(七)公證員出具房屋買賣合同公證書。
二手房買賣合同的主要內容有:
1、當事人的名稱或姓名、住所;
2、標的,同時還應寫明房屋產權歸屬;
3、價款,主要寫明總價款、付款方式、付款條件;
4、履行期限、地點、方式;
5、寫明違約責任的承擔。
【法律依據】
根據《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五條,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國商品房的銷售管理工作。省、自治區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商品房的銷售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