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數次催要而對方仍不還款時,就要考慮用法律手段來維護自己的權益了。訴訟是最有效的維權手段,其中蘊涵著眾多的因素,象如何順延訴訟時效,怎樣選擇最佳的訴訟時期,訴訟之前要做好那些準備工作等等,都會影響訴訟的結果。而且,再成功的訴訟如果沒有進行財產保全導致勝訴卻無法執行,也不能算是完美的訴訟。所以,企業用訴訟手段來維權時,一定要及時準確。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條規定,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並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並告知對方當事人。
公司處理債務糾紛的方式是:
1、協商和解,債權債務當事人在自願互諒的基礎上,直接進行協商或邀請第三人從中斡旋,解決糾紛;
2、協商不成的,可向所在地的人民調解委員會提出書面調解申請;
3、調解不成的,可以提起仲裁;
4、仲裁無法解決的,可以收集相關證據向法院提起訴訟。
【法律依據】
根據《公司法》第六十三條,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不能證明公司財產獨立於股東自己的財產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債權人在處理個人債務糾紛需要注意以下幾個方面的事項:
1、重視訴訟時效。
2、申請執行的期限。
3、重視擔保期間。
4、搞好證據收集。
出現糾紛後雙方要注意提供書面借據,無書面借據或無法提供的,應提供必要的事實根據或與自己無利害關係的兩人以上的證人證言,來支援自己的主張。
【法律依據】
《民法總則》第一百八十八條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防患於未然是維護企業自身權益的前提基礎
現代交易,實際上就是合同交易,是口頭或書面合同的具體履行。,但是合同在訂立履行時會遇到很多風險。因此,合同交易不能由雙方口頭約定,必須使用書面形式,並由雙方簽字捺印或加蓋雙方單位的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同時最好讓對方在簽訂合同時進行擔保。注意好合同細節對於避免債務糾 ...
債務糾紛的解決的途徑主要包括:協商、調解、仲裁、判決。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二條當事人起訴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糾紛,適宜調解的,先行調解,但當事人拒絕調解的除外。 ...
自然人之間的債務糾紛可以透過協商的方式解決,如果涉及數額較大且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訴,在法院的主持下調解協商,或者由法院根據庭審情況作出判決。另外,當事人獲得生效的調解書或者判決書後,如債務人仍不按期履行債務的,債權人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七十六條
當事人 ...
處理勞動爭議的機構有三種: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勞動仲裁委員會和人民法院。
【法律依據】
《勞動法》第79條,勞動爭議發生後,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 ...
個人債務糾紛,不屬於公安機關管轄範圍,對於債務糾紛,當事人可以協商解決,協商無效的,可以依法提起訴訟,透過訴訟方式,解決糾紛。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條: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 ...
被繼承人有債務糾紛的處理方法如下:
一、和解
協商和解是指債權債務當事人在自願、互諒的基礎上,直接進行協商或邀請第三人從中斡旋,解決糾紛。
二、調解
可向所在地的人民調解委員會提出書面調解申請。
三、仲裁
根據我國仲裁法的規定,仲裁統一實行或裁或審、一裁終局制度,同訴訟的兩審終審制 ...
債權人不同意公司轉讓的話,債權人可以要求公司提前清償債務,此時債務由原公司承擔。
如果債權人同意公司轉讓的,公司原有的債務應由轉讓後的公司進行承擔。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174條,公司合併時,合併各方的債權、債務,應當由合併後存續的公司或者新設的公司承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