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於行政處罰程式後先進行工傷認定,在做傷殘鑑定,根據鑑定結果可以要求對方賠償,賠償專案有醫療費,住院期間伙食費,誤工費,護理費,營養費,交通費,傷殘賠償金等,具體數額需要計算,雙方可以協商,協商不成可以起訴解決。
【法律依據】
《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七條對從輕、減輕或免予行政處罰的情形作了規定。
行政處罰程式是國家行政機關依法對違反行政法規範,尚不夠刑事處分的相對人進行制裁的活動方式和步驟。
申請法院判決撤銷,行政機關可以作出新的處罰決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五十四條規定,人民法院以違反法定程式為由,判決撤銷被訴具體行政行為的,行政機關重新作出具體行政行為不受行政訴訟法第五十五條規定的限制。
行政處罰程式規定的限制有程式的時間限制,步驟限制等。
《行政處罰法》第五十條規定,執法人員當場收繳的罰款,應當自收繳罰款之日起二日內,交至行政機關;在水上當場收繳的罰款,應當自抵岸之日起二日內交至行政機關;行政機關應當在二日內將罰款繳付指定的銀行。
根據《行政處罰法》的規定,行政機關作出責令停產停業、吊銷許可證或者執照、較大數額罰款等行政處罰決定之前,應當告知當事人有要求舉行聽證的權利。當事人要求聽證的,行政機關應當組織聽證。
1、簡易程式:行政處罰的簡易程式又稱當場處罰程式,指行政處罰主體對於事實清楚、情節簡單、後果輕微的行政違法行為,當場作出 ...
對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的當事人可以申請行政複議。期限為自知道該具體行政行為之日起六十日內。對行政複議的結果還是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複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法律依據】
《行政複議法》第2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向行政機關提出行政複議申請,行政機關受 ...
行政處罰簡易程式步驟:
1、著裝並出示執法證件;
2、當場調查違法事實,作出筆錄,悼念必要的證據;
3、當場作處罰決定之前,應當告知當事人擬作出行政處罰的事實,理由和依據以及依法享有的權利;
4、當事人進行申辯的,執法人員應當認真複核,並記入筆錄;
5、製作《當場處罰決定書》,經執法人 ...
行政處罰聽證程式是否應當公開進行應該根據相關規定來判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四十二條法律規定除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或者個人隱私外,聽證應公開舉行。
根據《行政處罰法》第四十二條第一款規定了下列4種情況可以適用聽證程式:
(1)責令停產停業;
(2)吊銷許可證或者執照;
(3 ...
行政處罰是行政機關對違反行政法律規範的行政相對人實施的制裁,刑事處罰是國家審判機關對違反刑事法律規範的刑事犯罪分子實施的制裁。
如果違法做法構成犯罪,即使接受了行政處罰,也要追究刑事處罰。根據《行政處罰法》第七條規定,違法做法構成犯罪,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職責,不得以行政處罰代替刑事處罰。 ...
行政處罰適用簡易程式的條件是:
1、違法事實確鑿;
2、對該違法行為處以行政處罰有明確、具體的法定依據;
3、處罰較為輕微,即對個人處以50元以下的罰款或者警告,對組織處以1000元以下的罰款或者警告。
根據《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三條,違法事實確鑿並有法定依據,對公民處以五十元以下、對法人或 ...
1、調查取證。
2、告知處罰事實、理由、依據和有關權利。
3、聽取陳述、申辯或者舉行聽證會。
4、作出行政處罰決定。
5、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書。
6、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
7、責令停產停業。
8、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照。
9、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行政 ...